美再将11家中企列入实体清单 专家:被“拉黑”后基本不可能“变白”
原标题:美再将11家中企列入实体清单,专家:被“拉黑”后基本不可能“变白”,加大自主研发是根本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以“配合政府侵犯人权”、“强制收集生物识别数据”等为由,宣布将11家中国公司加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根据国内机工智库的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已有260个实体被纳入黑名单,涉及企业136家,其余为个人。5月16日,BIS宣布“拉黑”华为,台积电近日表示将不得不自9月14日起断供华为。中芯国际在其招股说明书中也指出,一些从美国进口的半导体设备和技术可能不会在获得美国商务部许可之前为一些客户生产产品,被解读为中芯国际将无法为华为芯片代工。
那么,BIS“黑名单”到底律出何处?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就此,《环球时报》记者采访了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情报研究所机工智库研究员赵秋艳,揭开美国“拉黑”行为的背后真相。
环球时报:自中美贸易战以来,美国BIS频频发威,将一系列中国实体拉入了黑名单,其中有企业、个人、大学还有政府机构。请问美国BIS“拉黑”行为的国内法律依据是什么?
赵秋艳:BIS依据美国《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主要负责两用物项,即可军用可民用产品、软件和技术等的出口管制,具体以本部门法规《出口管理条例》指导具体措施的实施。
《出口管理条例》第744.11(b)“实体清单标准”规定,根据特定的明确事实有合理理由相信该实体已参与、参与或有重大风险从事或参与违反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的,可以纳入“实体清单”中。
环球时报:美国实施出口管制“黑名单”的目的是什么?
赵秋艳:主要是维持美国全球高技术领域的领导力,防止他国获得美国技术,尤其是非国际四大机制的成员(瓦森纳协定、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澳大利亚集团、核供应国集团,目前中国只加入了核供应国集团);另一方面,通过《出口管理条例》中的许可程序,监控美国出口物项的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
环球时报:实体被拉入美国“黑名单”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
赵秋艳:实体被列入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之后,向这些实体出口、转口或者国内转让禁止范围内的物项必须向BIS申请许可。且清单所列实体不适用“许可例外”,即不能根据现有法规中的一些许可豁免条款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这意味着,被“拉黑”的企业没法再进口美国高技术。
《环球时报》:BIS会批准申请许可吗?“拉黑”之后还会“变白”吗?
赵秋艳:基本上不可能。BIS在“拉黑”企业时,就已确定了许可申请的复审政策。在目前被“拉黑”的260个中国大陆实体中,74个被适用“逐案审查”的审查政策,其余均是“推定否决”。“逐案审查”就是看情况而定,但BIS有很大的裁量权,在目前美国对中国高科技极端打压的情况下,通过许可很难。而“推定否决”则意味着最终不被许可。
环球时报:台积电虽然不是美国企业,但是因为使用了美国的技术,也宣布自9月14日不再为华为代工,美国的出口管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赵秋艳:根据BIS《出口管制条例》,美国国内生产物项、外国生产的零部件但有美国含量且超过一定份额的、外国生产的零部件但是使用美国软件和技术的直接产品,以上均须向BIS申请许可。台积电在代工芯片时使用了美国的技术和软件。
美国出口管制历史悠久,其产生的威慑力也比较大。冷战时期,美国以“马歇尔计划”拉拢西欧国家,列出的条件是对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实施关键技术管制。1988年的“东芝事件”让日本尝到了违反管制的后果。因向前苏联提供精密机床,东芝遭到美国大举制裁。并且美国以此要挟日本开放航空和半导体领域。
环球时报:美国大面积“拉黑”中国实体的目的是什么?中国如何应对?
赵秋艳:美国“拉黑”的主要对象是中国高科技。比如,涉军企业和研究所以及高校,中国优势技术如高性能计算机、5G、AI等,以所谓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限制中国企业获得美国技术。
中国企业被“拉黑”后,应加快国外货源调查,寻求敏感设备、零部件、软件或技术的替代供应策略;另一方面也可以准备详实证据,与美国商务部交涉,申请从实体清单中撤出,但难度很大。根本途径还是加大自主研发的力度,寻求更多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