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机场项目违规填海被罚8000万,责令恢复原状
原标题:三亚新机场项目违规填海被罚8000万,责令恢复原状
因违规填海,三亚新机场项目被罚8000万元并被要求恢复原状;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按日计罚。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份起在海南省三亚市红塘湾附近海域,在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填海建设海洋工程暨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填海工程。
决定书称,上述行为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该法这一条款规定,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介绍,2020年1月9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告知上述两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两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2020年1月13日两公司提出听证申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14日决定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因疫情影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2月3日决定延期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随着疫情防控趋于稳定,4月27日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上述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两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20亿元百分之四,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的罚款,并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明确表示,逾期不缴纳罚款,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亚新机场预计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几年前,该工程计划填海26平方公里建人工岛的消息就引发关注。
三亚有两个著名的景点,南海观音和天涯海角。据《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称,新机场人工岛将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红塘湾海域,离岸约3.3公里。西北距南海观音约3.7公里,东北距天涯海角约6.7公里。
据当地环保人士介绍,海上造人工岛,土石料来源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弄不好会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据上述环评报告介绍,工程所需土石方料包括海砂、石料等,来源于三亚市所属海域,首选海底物料取料区;石头来自于塔岭、红塘岭开挖;商品砼来自于外购。建设方表示,“土石方和填海物料来源充足”。
但也有专家表示,工程实施后,对天涯海角景区沙滩的影响较大。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由于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复杂,连建设方心里也没有底。去年8月15日,三亚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曾专门致函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请求提供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三亚验潮站观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上述环评报告承认,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施工悬浮泥砂影响海水水质,将对工程区附近海域水质、海洋生态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将占用海域,造成底栖生物的损失,对该区域的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环评报告测算,项目用海造成的底栖生物总损失量约997.69吨。施工期悬浮泥沙造成游泳动物总损失为6220吨,鱼卵总损失为1660亿粒,仔鱼总损失为136亿尾,浮游动物总损失为1800吨。项目实施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货币化估算为40.97亿元,需要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项目用海造成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合计约25.41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