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买刀杀害外籍留学生 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扬子晚报
原标题:凌晨买刀杀害外籍留学生 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扬子晚报讯(记者 万承源)2018年7月,南京碑亭巷发生一起黑龙江男子持刀杀害外籍留学生的命案,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2018年7月11日2时许,被告人丛某(男,28岁,黑龙江省望奎县人)骑电动自行车行至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138号附近时,碰擦被害人莫某(男,26岁,外籍留学生)引发纠纷。后丛某前往超市购买水果刀返回现场,持刀猛刺莫某胸背部,持U型锁击打其头部,致莫某摔倒在地。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系被单刃利器刺戳致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被告人夏某明知丛某犯罪后,将其窝藏在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某出租屋内。当天上午10时许,被告人丛某、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丛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南京中院判决丛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夏某犯窝藏罪,犯罪时刚满18周岁,有坦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