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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失海外文物如何回家?买?要?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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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流失海外文物如何回家?买?要?抢?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1日电(记者 宋宇晟)伯远帖、五牛图、圆明园兽首铜像、圆明园青铜虎鎣、曾伯克父青铜组器……这些如今收藏在博物馆中的珍贵文物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它们都是从海外回流的中国文物。

中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历史上通过正常贸易和对外交往出境的文物数量巨大;近代以来,大量文物因为战争劫掠、盗窃盗掘等原因流失海外。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流散海外的中国文物回归,文物回流这一话题也屡屡引发关注。

记者获悉,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带来了相关提案。

文物是如何回流的?

2019年,600余件回流文物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这些曾经流散海外的中国文物是如何回流的?

促进文物回流的方式包括执法合作、司法诉讼、协商捐赠、抢救征集等方式。

其中,去年回国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是中国近年来在国际文物市场成功制止非法交易、实施跨国追索的价值最高的一批回归文物。

2019年3月,疑似中国流失文物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现身东京文物拍卖市场,引发关注。

经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多方施加压力,文物持有人同意将该组青铜器上缴国家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当年8月,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派出的联合工作组,在中国驻日本使馆完成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实物鉴定与接收工作。此后,8月23日国家文物局携运文物星夜抵京,8月24日凌晨安全入库。文物持有人周某于8月23日随公安机关工作组一同回国配合调查。

而已回流的七尊圆明园兽首铜像则经历各自不同的回归路径。其中,牛首、虎首、猴首由国企竞拍,马首、猪首为华商何鸿燊捐赠,鼠首、兔首则是外国友人返还。

现行文物回流政策如何?

记者同时注意到,在促进文物回流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近年也推出多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并鼓励大量通过正常贸易等途径出境的海外文物回流。

200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规定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以从事永久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动为目的,接受捐赠、归还、追索和购买等方式进口的藏品,免征进口环节税。

此后,国家文物局积极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公布了两批共212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免税名单,基本覆盖全部省级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

此外,近年来国家也曾数次下调文物进口环节税率。但同时,民间也不断有声音希望对回流文物免税。

全国政协委员万捷今年针对文物回流问题带来提案。他明确表示,回流文物作为历史上因各种遭遇而流散海外的中国文化遗产,本质上是“失物回归”,不应征税;此外,促进海外文物回流,扩大文物市场供给,也可以激活文物市场。他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文物艺术品予以零税率,鼓励流失海外的文物“早日回家”。

门槛能否降低?

事实上,万捷的提案并非一个新的话题,甚至于类似的建议在近年的两会期间已一再出现。

万捷本人多年关注文化领域,此前几年也曾提交类似的提案。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出了希望对回流文物免税的建议。

李伟认为,“面对如此巨量、流散原因各有不同的文物,仅依靠我国政府依据国际公约进行追索是远远不够的。在我国收藏群体不断壮大的当下,应当通过发展国内拍卖市场,通过民间收藏吸引文物回流。”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证实,目前文物回流的一大“门槛”便是税收。

万捷也指出,虽然近年随着国家整体税收政策改革,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行邮税等均有不同程度减少,但是在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行邮税上,回流文物仍与进口商品同等征税。

其中,当文物以行邮形式进境时,如数量超出自用范围或价值超过8000元人民币则须按《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缴纳20%的进口税;当文物以货物形式进口时,除按照最新2018年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4号)》缴纳1-6%不等的关税外,还须缴纳13%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他认为,近十余年来,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尤其是拍卖市场的发展为中国流散文物的回流开辟了新渠道。然而,这些中国失(散)的文物艺术品,在进口(境)时却未被区分,均被视同为“外国商品”,同等纳税。

“这些提案如能通过,则可通过减免文物艺术品进口(境)税收。这从表面上看,国家在进口(境)环节上减少了一些税收,但实际上将吸引大量回流文物,扩大文物供给,活跃文物市场,提升国内的文物交易量,促进社会就业,促进文博产业发展,增加国内税收收入。”

不理性的言论对文物回流无济于事

但对海外回流文物免税是否会造成交易不规范的现象出现?

万捷觉得,免税政策还是“利大于弊”。“当前,拍卖是文物艺术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并且已具备一套政府监管、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的管理体系。”

他同时在提案中建议,“回流文物”的具体认定工作由国家文物局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负责。“我相信只要有具体、细致的政策,并不打折扣地去落实,会最大程度上起到防患未然的作用。”

万捷告诉记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索文物,不是仅凭法律手段就能解决的,解开这三尺冰冻,也非一日之暖,还要有持久战的准备,需要多种手段并用。“包括政治、外交、行政、道德舆论谴责、协商沟通,以及经济补偿方式收回等等,同时也不放弃利用任何手段和机会。”

他也了解互联网上一些针对回流文物的声音。万捷坦言,大家应该理性看待文物回流,不要发出“直接抢回来”这样不理性的言论,“这对文物回流事业是无济于事的”。

记者注意到,国家文物局网站去年已公布《国家文物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20号建议的答复》,披露了国家文物局经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李伟提出的《关于对个人携带回流文物入境减免相关税费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其中明确,下一步将适时争取进一步降低文物进口环节税率。“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进一步推动降低100年以内文物关税,并适时推动降低文物进口环节行邮税与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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