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对象?治病偏方?骗子层层套路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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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介绍对象?治病偏方?骗子层层套路诈骗获刑
湖南法院网讯 “原来你还单身呢,我刚好有个认识的女性目前单身,要不要认识一下?”
“尿毒症?这病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我家有一个当过军医的师傅,有偏方能够治疗。”
当你毫无防备以为自己幸运的交到了好朋友,殊不知已经落入骗子的圈套。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8年7月初,佘某认识了一个收狗的男子张某,张某得知佘某单身后提出给其介绍媳妇,起初,张某给佘某介绍了一个姓汪的女子,并称汪某的老表叫游某,可以做女方的主,佘某信以为真,游某与张某便多次以女方家庭困难,家属治病、礼金等借口找佘某拿钱。后因汪某不同意,游某和张某又介绍一个叫谢某的女子给佘某,并以谢某要到广州办离婚证及买卖古董需要借钱等谎言,骗取佘某钱财。截止2018年12月,张某、游某骗取佘某财物共计74200元。
期间,张某和游某两人和佘某的父亲聊天时,佘某父亲讲到尿毒症的事,游某就谎称他有个师傅是国民党时期的老军医,有个偏方治得好,佘某父亲信以为真,先后给游某介绍了他的侄儿、徒弟的儿子,还有一个亲戚共三名尿毒症患者。游某还编造谎言对佘某父亲讲某县海军基地的师长也是这个药治好的。其实游某没有行医的资质,张某、游某用羊屎、六一散混合后,谎称系能治好尿毒症的药,最终共计骗得三名尿毒病患者19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共同或单独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张某、游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张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张某系累犯,且具诈骗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第一,一定要切实提高防骗意识,涉及金钱往来需谨慎;第二,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易透露自己的家庭情况及财产状况等信息;第三,患者有病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轻信“偏方”“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