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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买了不到一年频繁漏油 车主:修两次还漏能换车吗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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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车买了不到一年频繁漏油 车主:修了两次还漏,我能换车吗?

成都车主尹飞(化名)很郁闷,去年自己花20多万元买的福特金牛座轿车不到4个月就被发现发动机油底壳渗油,先后修了两次。不料,今年3月29日又发现发动机底部有油渗出,于是他向商家提出换车要求。商家表示,发动机油底壳不属于车辆主要部件,没有达到换车的条件。尹飞很无语:“修了两次仍然要漏油,难道这辆车就这样无休止地修下去?”

车主:

买了不到4个月就发现漏油

轿车修了两次也不见好

在福特金牛座轿车反复无常地出现漏机油之后,车主尹飞对4S店失去了信心,希望寻求另外的解决方案。“买个车不仅没有带来便利,反而成了包袱,甚至还有安全隐患。”尹飞说。

2019年4月27日,他在位于成都锦江大道的福特4S店,提了这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金牛座轿车。在不到4个月的一次保养中,突然发现发动机油底壳上渗出了液体,经保养师傅确认,渗出的液体是发动机机油。次日,他把车拖到买车的4S店检查,“当时车辆只行驶了4575公里,在4S店修了近一个月,9月10日将车取走”。

然而,到了10月30日,车辆仪表盘显示机油不足,尹飞发现漏油现象依旧存在,又于次日将车开去4S店维修,11月26日取车。到了2020年3月29日做保养时,又发现发动机底部有油渗出。而此时,尹飞的车才买不到一年,历程显示为15000公里。

红星新闻记者从尹飞提供的维修结算单上看到,2019年8月12日的维修项目描述为:油底壳漏油,更换油底壳。同年10月31日开具的维修项目描述为:检查底盘油渍。尹飞说,两次维修后同样没有解决车辆的问题。他怀疑车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频繁出现机油渗出,如果导致发动机烧坏,又该谁来承担?

近日,尹飞向4S店提出了换车的诉求,遭到拒绝。他说:“要么换车,要么就修好。难道修了又漏,再修,就这样无休止地修下去?”

4S店:

没有达到退换车条件

4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找到了4S店售后负责人,对方表示,经过检测,尹飞的车辆是油底壳出现浸油,发动机下方的油底壳(集油盘)在打胶上可能存在问题,修了两次后还是发现在漏。“平时我们对这种情况的维修,一般在打了胶过后都能解决,目前不清楚这辆车到底是什么原因解决不了”。

该负责人称,发动机集油盘,是通过打胶和螺栓,把它固定在发动机上,以达到集油的作用,这辆车很可能存在密封不好的情况,使机油渗了出来。对于目前的情况,商家准备联系厂家对该车进行检测,但客户不同意。

而对于尹飞提出的退换车的诉求,该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政策有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发动机集油盘并不属于主要零部件,因此目前来看并没有达到退换的条件。“集油盘只是发动机的一个非主要零部件,发动机主要零部件包含缸体、曲轴、活塞等,不包含集油盘”。

尹飞所购买的福特车三包凭证中显示,发动机的主要零件,确实不包含集油盘(油底壳)。

律师:

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

销售商应当承担责任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应家义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尹飞在购买车辆一年内,在合理使用车辆的前提下,发动机经过两次维修后仍出现漏油现象。在未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前,至少可以认定车辆是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者在三包服务范围内对问题车辆进行修复,若是经修复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应对相关部件进行更换。同时建议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以排除安全隐患和明确责任。

而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商家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油底壳不属于发动机主要零件,因此没有达到退换车的条件,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车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如果双方购车合同里面有相应违约条款,那么按照约定条款处置;如果没有约定相应违约条款,那么销售商也应当承担因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的责任,比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件的维修或更换,赔偿车主因此招致的损失等”。

4月9日,4S店售后负责人向红星新闻透露,可以为尹飞提供集油盘终身保修,同时,车辆发动机、变速箱以及传动部分延保一年,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双方目前还在协商。

红星新闻记者 逯望一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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