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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公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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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公办初中


新民晚报讯(记者 马丹)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今天发布。招生政策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公办小学入学安排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公办初中入学安排

1.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3.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10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2020年,初中阶段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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