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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云宣判”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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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中院“云宣判”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3月5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六地远程视频连线、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7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徐天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徐天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连带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远程视频连线

据了解,2011年以来,被告人徐天兴纠集人员,以天池湾果园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组织成员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查实开设赌场及非法讨债获利100余万元,查获的高利放贷借条金额达570余万元。相关违法所得用于豢养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用等。案发时,公安机关在天池湾果园查获枪支、砍刀、弓弩、铁棍、头套等作案工具。该组织对藏书一带地下赌场形成非法控制,在天池村工程建设领域形成重大影响,造成多名受害群众不敢报警、远走避祸、持刀自残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5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徐天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徐天兴等人提出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徐天兴等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20年3月5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宣判”现场

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秀康介绍,徐天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妥善高效审结,体现了苏州法院在防疫期间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彰显了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的坚强决心。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苏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搭建云审判信息平台,通过审判法庭与看守所、检察院、辩护人多地远程连线、音视频交互传输和互联网实时直播方式对重大黑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益的前提下,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营造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保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连续性。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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