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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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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吴江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1月29日,苏州吴江区发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明确表示吴江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为更好地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指示精神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区所有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2.春节期间未停工的企业,经所在区镇审核同意,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在不扩大现有生产规模和用工人数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继续生产。同时,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须事先主动向所在区镇提交书面申请(含外来职工流动信息、应对疫情预案措施、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书等),并经所在区镇审核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后,上报苏州市政府同意,方可复工。

4.各区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并对复工企业加强监测和管控,压实企业的防疫主体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各区镇要依法依规关停,并追究相关责任。

5.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返乡过节职工的沟通解释工作,最大程度动员职工不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返吴,并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期要停止赴外地招聘,暂停招录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

6.企业要主动承担联防联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复工。要对返吴职工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管理工作。凡从重点疫区返吴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宿舍隔离观察14天的防疫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

7.企业要为职工防护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复工前,企业要提前做好厂区范围内的消毒、通风和卫生管理,要合理控制返岗职工数量,利用厂区宿舍或通过租赁场地设置好隔离观察区。复工后,企业要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开展每日体温检测、症状筛查等工作,建好职工健康档案。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上报所在区镇,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黄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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