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汽车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怎么不免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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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说好的汽车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怎么不免费了?
随着汽车销售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很多4S店为了争抢客户,提高业绩,都会推出一些售后优惠项目吸引消费者。但很多优惠项目都有限制条款,并且放在协议不起眼处,使得消费者并不能如期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安婧
汽车保养遭拒,消费者满脸疑惑
南京陈先生3年前在一家4S店选购了一款售价为27万的轿车,”当时选这辆车是因为一般的4S店是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给消费者3年6万公里免费保养的服务,但是这家店确承诺送我4年10万公里的免费保养。“
2019年7月14日,陈先生的车子开了94800公里,到4S店做了第10次免费保养。10月初,陈先生一看,车子已经开了99950公里,就想在10万公里以内做最后一次保养。但4S店却拒绝了他免费保养车子的要求,理由是虽然商家承诺了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但是在陈先生签字的保养手册中,还有附加的条件,即最多保养11次,且两次保养之间不得小于3个月或者8000公里。
“陈先生7月14日刚保养过,从公里数和时间上都不符合免费保养要求。”4S店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可以把车子在家摆放几天,等到三个月,公里数也没超标,就可以来保养了。陈先生表示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限制条件,也无法接受将车子停放几天的要求,于是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
限制条款应放在显著位置
经过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调解,因车辆保养录入系统的设置原因,最终商家同意陈先生在10月14日来做免费保养,并且同意陈先生正常使用汽车,如果10月14日来做免费保养时,车子公里数超过10万,也提供免费保养的服务,陈先生对该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同时,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汽车销售方,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服务项目有哪些限制条款,比如“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这一条款应注明“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11次,且两次保养之间不得小于3个月或者8000公里”,而不是只突出了“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将限制条件放在协议的非显著位置,最后以消费者签署协议,同意协议内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此外,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要仅仅关注商家提出的优惠,还应对该优惠项目做更多的了解,比如是否存在服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