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铁路法院涉铁路案件改由鼓楼法院管辖 扬子晚报网 2020.01.0818:41 关注 原标题:原南京铁路法院涉铁路案件改由鼓楼法院管辖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万承源)1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涉铁路案件管辖权调整事宜的通知。 通知内容为,根据苏高法电〔2019〕877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涉铁路案件管辖权的批复>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涉铁路案件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管辖,二审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