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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两结果事实面前鞭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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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起案件两结果事实面前鞭策人

江西省全南县中寨乡纪委书记黄娟怎么也没有想到,手头立案查办的一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最终会演变为职务犯罪案件。同一起案件,为何前后定性反差如此之大?这要从上级纪委监委推行的案件提级审理说起。(摘自:2019年12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江西省全南县中寨乡纪委书记黄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亲手查办的一起扶贫领域一般违纪案件,最终大起底,定为职务犯罪案。

原来,按照乡纪委的调查结论,钟国庭的问题仅仅是:串通承建方郭某,利用该村大坑口至大坑围道路硬化工程多头申报套取扶贫资金,挪作建设其他公共设施所用。但通过提级审理,细心的县纪委人员发现,“套取资金用于村里其他项目建设”这一说法只在钟国庭的谈话笔录中一笔带过,缺乏相关证据支撑,认为其间有猫腻。

查找证据,艰难曲折。县纪委监委派出力量,与乡纪委审查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案件事实“复盘”。套取资金证据确凿、无可辩驳,但究竟是用于村集体事业,还是进了个人口袋,却毫无头绪。无论是钟国庭还是郭某都一口咬定,虽然该工程申报资金超出了本身造价,但郭某已将多拨的钱退给了村委会,钟国庭也早已将这笔钱用于村里的其他公用事业。尽管钟、郭二人口供无缝,但细心的调查人员比对发现,郭某在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据、银行取款单及谈话笔录等材料上的签名不一致,最终寻得了突破口。当调查组抛出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取款单等物证时,面对突如其来的证据材料,郭某猝不及防,调查人员抓住时机,向其讲明利害。最终,郭某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2015年下半年,钟国庭利用担任黄泥水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借郭某的名义和施工队承包了大坑口至大坑围道路硬化工程,实则自己一手操作、从中获利,并且抓住上级部门信息不对称的漏洞,向扶贫、交通等部门多头申报骗取资金,只付给郭某基本的施工费用。在乡纪委找其核查时,为掩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钟国庭事先与郭某串供,炮制其“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挪作建设其他集体公用设施”的假象,企图避重就轻,挨个纪律处分了事。没想到,“如意算盘”终究还是落了空。

事情水落石出,2019年4月,全南县纪委监委对钟国庭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经查,钟国庭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扶贫工程款15万余元,涉嫌构成贪污罪。2019年4月28日,钟国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9月,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处钟国庭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同样一个案件,前后结果完全不一。如此事实面前鞭策后人:其一,纪委监委办案要细心,不能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否则,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就会逍遥法外,造成国家财产受到损失;其二,案件事实也证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始终会露出尾巴。身为执政者,不能怀着侥幸的心理去违规破纪,否则,迟早都会受到法纪的制裁!

作者:合江县白沙中学  李锠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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