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曹建明:建议完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条款

澎湃新闻

关注

原标题:曹建明:建议完善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条款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有关侵权责任编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建议完善针对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的条款,可提公益诉讼。

“民法典的一大进步和亮点是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曹建明建议对第6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1038条进一步完善,增加第3款,即“信息收集者、控制者有下列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违反法律规定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三)未经被收集者同意,非法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四)未采取合理措施,致使公民个人信息遗失。”

曹建明认为,侵害众多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是属于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当前,房地产、教育、医疗等领域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客户端、互联网网站违法过度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较为普遍,任意侵犯公民隐私权,严重滋扰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曹建明表示,由于此类情形的受害人人多面广且分散,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

“实践中,一些地方消费者协会、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方式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好评,建议在民法典中增加相关条文,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力度。”曹建明说。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