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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院封条  法院:批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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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撕毁法院封条  法院:批评+罚款

杨某写下的检讨书

湖南法院网讯  2019年12月24日,芷江女子杨某因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被芷江法院依法处以一千元罚款。

当天上午,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王某与张某和李某民间借贷一案时,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芷江县城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予以了查封,并张贴了封条。就在这时,案外人杨某(系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媳)无视法律,将法院封条撕毁。执行法官得知此事后,将杨某依法带至法院接受处理。杨某对自己撕毁封条一事供认不讳,经法官批评教育,杨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还写下了检讨书,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鉴于杨某事后能主动配合法院工作,芷江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时,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案外人都应配合工作,对执行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凡阻碍执行程序、抗拒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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