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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单位夜间施工需补偿受影响居民 标准协商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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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夜间施工补偿标准需与居民协商确定

本报讯(记者 赵莹莹)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夜间施工的情形时有发生。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起草并公开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建设单位应对处于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实际居住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需与居民协商确定。

夜间施工,是指在晚上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的施工作业。其中,能够产生噪声的作业,包括破碎、拆除、夯实、土方、打桩、浇筑混凝土、切割、钢筋加工、室外模板支拆、大型机械清理现场、场界内物料装卸作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从原则上说,对于处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减少因工期紧张造成的夜间施工赶工期现象,施工单位则要合理安排昼夜施工计划,避免不必要的夜间施工作业。但因国家或本市重点工程、生产工艺要求须连续作业、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不过,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以及夜间施工期限在中考、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26日)或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确定夜间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需按规定进行公告,将包括夜间施工批准文件、工程项目名称、建设与施工单位名称、批准期限、施工作业项目、控制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措施、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公告给附近居民。

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检测报告,以及现场调查结果,确认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须补偿居民范围,对实际居住人进行补偿,签订补偿协议。具体补偿标准,既可由建设单位与受影响居民协商确定,也可由建设单位会同物业公司、业委会或属地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单位,与受影响居民协商确定。但若出现该补而未补的情况,一经发现,工程将被责令立即停止夜间施工,收回《建设工程夜间施工批准文件》,并将收回情况告知本区生态环境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记者查询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夜间施工的噪声排放限值为55分贝。55分贝有多大?通常来说,30分贝是耳语的音量大小;40分贝是冰箱的嗡嗡声;60分贝是正常交谈的声音。也就是说,55分贝是比冰箱嗡嗡声大不少的声音。有研究指出,夜间超过55分贝的声音会令人感到喧闹和烦躁,长期处于高噪声污染中会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

据了解,意见征求时间截止到12月9日,在此之前,市民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北京市住建委。

责任编辑:胡越 SN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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