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提示函一定要看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这份提示函一定要看
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 (记者 薛玲)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9日发布的一份提示函中,公布了10家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实体,这些实体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更不具备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私募基金销售等金融业务资质,希望市民注意甄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应当经国家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任何企业或个人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也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防范投资理财风险。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核合同条款,确认合同内容,审核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发现企业或个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非法集资举报平台(http://www.njjr.gov.cn/)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