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出游,海关特别提示:鹦鹉螺壳不能携带过关!
原标题:年底出游,海关特别提示:鹦鹉螺壳不能携带过关!
鹦鹉螺是一种极其珍贵的观赏贝类,因贝壳表面赤橙色火焰状斑纹酷似鹦鹉而得名。鹦鹉螺壳造型精美,有天然松树枝图纹、菊花纹、水波纹、红光彩等多种图案,是受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制品。据北京海关日前发布的消息称:今年1-10月该关从旅检渠道及快件渠道共查获鹦鹉螺壳案件21起,共25件。
鹦鹉螺不仅有美丽的外表,更有珍贵的价值。据海关人员介绍,农业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核准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目录”将鹦鹉螺列为国内一级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其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2019年10月1日起,每件鹦鹉螺壳的认定价值为人民币2.1万元。
鹦鹉螺壳的美丽与珍贵,使得见到它的人们无不想占有。据海关人员介绍,海关查获的涉案鹦鹉螺壳由当事人购买、海边捡拾或朋友赠送取得,购买价格折合人民币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携带进境的鹦鹉螺壳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沿海国家,以及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等南太平洋岛国,坦桑尼亚、伊朗等外派援建国家。涉案鹦鹉螺壳用途均为装饰性摆件。“我们查获的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当事人称自己不知道携带的是鹦鹉螺的壳,少数当事人称自己虽然知道携带的是鹦鹉螺的壳,但不知道鹦鹉螺壳是国家保护的濒危动物制品。”负责此类案件的北京海关缉私局郑光保介绍说。
据了解,鹦鹉螺已经在地球上经历了数亿年的演变,但外形、习性等变化很小。在研究生物进化和古生物学等方面有很高的价值,在现代仿生科学上也占有一席之地。正是因为它的珍贵,才使得有些不法之徒贪图它的稀有与价值,或是贪慕它漂亮的外壳,铤而走险也要将它据为己有。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中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时至年底,随着圣诞节、元旦以及春节的到来,选择东南亚等地海岛游的旅客逐渐增多。北京海关特别提醒旅客:美丽的鹦鹉螺壳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制品,切莫携带进出境,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海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北京濒危办、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等联系配合,积极走访调研,共同开展对外宣传,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一线关员执法效能,严把国门,为保护我国的濒危物种贡献力量。
图片来源:北晚新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