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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实施宵禁?港府:全属谣言!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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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末实施宵禁?港府:全属谣言!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14日晚发布了一篇公报,其内容言简意赅:有谣言指香港将在周末实施宵禁,政府表明并无此事,有关说法全属谣言。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截图。

港府为何连夜作出这样的辟谣?据港媒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连夜召集多名司局官员到礼宾府开会。其后,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猜测性报道,如港府或考虑“再次动用‘紧急法’”“取消原定于本月24日举行的区议会选举”等,甚至有媒体推测港府或将宣布实施宵禁令。

14日上午,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表示,昨晚只是普通会议,没有特别意义,“因为大家忙碌,需要在晚间会面,希望能找到出路缓解香港当前的形势。”

不过,坊间仍有人刻意散播相关不实报道。于是港府14日晚发布了上述公报,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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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宵禁令?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长官如信纳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藉命令(以下提述为宵禁令)指示每位人士,或指示宵禁令所指明的任何类别人士中的每位人士……须在宵禁令所指明的地区及时间留在户内。”违者可处第2级罚款(现为5000元)及最高监禁两年。行政长官颂布命令时,如无指明生效时间,则在紧接行政长官作出该令时生效,行政长官亦可借命令更改或撤销宵禁令。

条例指定的公职人员如警察、辅警、消防处、惩教署、海关、解放军、入境处、政府飞行服务队、持有效通行证的中国国防部人员等,如属执行职务,可获豁免。其他如医疗辅助队、民众安全服务队成员如持有有效身分证明文件,亦可豁免。警务处处长亦有权向任何人发出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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