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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法律惩戒,惩治货车超载顽症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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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大法律惩戒,惩治货车超载顽症

    焦风光

    发生在无锡的高架桥侧翻事故,给全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敲响了警钟。10月10日傍晚,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导致3人当场遇难、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经初步分析,高架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超载货车被喻为“公路第一杀手”, 此次无锡事故再次暴露道路治超困局。早在2016年,媒体援引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称,近10年以来,全国因超限超载违法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触目惊心,在纳入统计的96起事故中,共造成人员死亡481人、伤36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5人、伤3.7人。在这些事故中,有“百吨王”以超过最大承重2倍以上的重量压过桥梁、道路。事实上,超载普遍化的背后,还隐藏着看似“沉默”但高昂的道路修复成本。    

    公路治超一直在抓,但货车超载何以如此猖獗?成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目前深层次的问题,恐怕与法律的震慑不够有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些罚款相对于获利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    

    完善法律对超载现象的规制力,不妨借鉴治理醉驾的经验。我国实施“醉驾入刑”以来,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超载入刑”也成为现实,或将收到和“醉驾入刑”一样甚至更好的治理效果。    

    当然,推动超载入刑,并不是说要“一刀切”或是毕其功于一役,它并不能代替其他环节的治理优化。此举重在释放出更鲜明的严治信号,推动整个社会系统给予大货车超载问题以足够重视和有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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