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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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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本报讯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和圣地,延安革命旧址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9月24日,《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进一步加强延安革命旧址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

据悉,延安市现有革命旧址445处,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18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原条例保护对象采取列举方式,仅限定为杨家岭、枣园、王家坪革命遗址等8处。修订草案对延安革命旧址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修改,既扩大了条例的保护对象,又符合延安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有利于今后深入开展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工作。

修订草案所称的延安革命旧址,是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延安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革命活动所形成的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包括重要机构和重要会议原址、旧址;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墓地;重要事件、战役及重大战斗遗址、遗迹;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纪念设施;其他见证革命历程、反映革命文化的重要遗址、遗迹、纪念设施。

为了使延安革命旧址得到更好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对列入革命文物名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延安市及其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其历史价值内涵和现状,依法核定公布或者申报为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做好红色基因的传承和传播,修订草案对延安革命旧址的展示利用进行专章规定,将延安革命旧址的展示利用、弘扬传承作为今后保护工作的重点。同时明确,具备开放条件的延安革命旧址,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本版稿件由记者 赵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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