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电梯责任险应变成强制险种

山西晚报

关注

原标题:电梯责任险应变成强制险种

山东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推动开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集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了《全省电梯责任保险和“保险+服务”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澎湃新闻)
严格地讲,电梯责任险并非新险种。早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就对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等作出明文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此后,国内不少地方开始陆续尝试推行电梯责任险。现在的问题是,尽管我国的电梯保有量高居世界首位,但电梯“养老险”自面世以来,一直叫好不叫座。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用电梯约628万部,购买商业保险的电梯在25%左右,这意味着全国还有470多万部电梯没有参保。
究其原因,其一,尽管电梯时常出现故障,但电梯伤亡事件毕竟概率较小,造成多数小区麻痹大意,参保意识不高等问题。其二,一部电梯的保费不算太高,可有些大型小区电梯量很大,电梯维保费用已经属于较大开支,倘若再加上电梯安全责任险保费,会增加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开支,这也让不少小区对电梯“养老险”不太“感冒”。其三,电梯保险属于事后赔偿,无法做好预防先行,这更是电梯责任险难以推广开来的重要因素。所以,笔者觉得,政府职能部门在今后推行电梯责任险时,应与实施交强险一样,强制推行。原因是,电梯责任保险是维护公众利益与生命健康权的一个新险种,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如果电梯不参加任何保险,公众便得不到任何赔偿,显然有失公允。要想让电梯责任保险变成强制险,一方面,要修改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让电梯“养老险”走进这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在保险资金来源上,不妨用房屋维修基金等来缴纳。

吴睿鸫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