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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杰任聊城市中院代院长,刚被评为“山东省法治人物”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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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刘延杰任聊城市中院代院长,刚被评为“山东省法治人物”


本文图片均来自“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据山东媒体齐鲁壹点消息:8月30日上午,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任命刘延杰同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刘延杰同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议上,刘延杰代院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此前发布的领导简介显示:“刘延杰,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河南开封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据济南市中院官网介绍,7月31日,山东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推进会在潍坊召开。济南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延杰被评为“山东省法治人物”。
济南市中院方面介绍:近年来,刘延杰副院长先后担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德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金忠贪污、受贿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等大案要案的主审工作,承担三联彩石山庄群体性纠纷案的人民调解工作,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与突出的业务能力,圆满完成大要案的审理及司法处置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及上级法院高度赞扬。
济南市中院介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审理中,刘延杰副院长担任该案新闻发言人,先后九次向社会发布案件的进展情况,由刘延杰副院长主导的薄熙来案微博直播工作,顶住巨大压力,用186条微博全面呈现了薄熙来案件的整个庭审和宣判过程,开创了全国首次通过微博实时直播重大案件审理的先河,受到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2015年3月9日,刘延杰副院长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名义向社会发布三联彩石山庄项目司法处置案例,这是全国中级法院第一次登上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台。
济南市中院方面还介绍: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刘延杰副院长作为济南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勇于担当,敢挑重担,为推动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最高法院指定济南法院试点开展的家事审判改革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中,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刘延杰副院长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敢于担当作为,为弘扬法治理念,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完善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2017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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