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了个假证窝点,查获的假毕业证书已盖了“丹阳市教育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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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开了个假证窝点,查获的假毕业证书已盖了“丹阳市教育局”公章
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虞瑜方 王国禹 记者 万凌云)15日,丹阳警方介绍,丹阳横塘派出所根据线索,通过循线深挖,成功端掉一个专门为这些人提供假证和假章的窝点,并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警方介绍,近日横塘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有一名女子伪造证件和印章,于是展开深入侦查。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女子是外地人,居住在丹阳练湖某小区,有伪造假证和假章的重大嫌疑。
7月下旬,民警通过蹲点守候,在其暂住地将其成功抓获。随即,在该女子暂住地,民警当场查获户口本、高中毕业证等假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十余个。此外,各类假印膜、印章半成品十余个。
其中,有的毕业证书上虽然还没填写学生姓名、地址、性别以及所毕业学校等,但是已经盖上了“丹阳市教育局”的证件审验章。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姓朱,40多岁,湖南人,无正当工作,案发时租房暂住在练湖某小区。据朱某交代,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她以营利为目的,从网上购买制作假证的半成品,并先后多次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经查,她伪造的印文内容包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等。
采访中,记者获悉,去年年底,河南籍年轻男子徐某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跟着朋友来丹阳打工。谁知来丹不久,其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因觉得回老家补办太麻烦,为了好找工作,他便花了100元,在朱某处购买了一张伪造的丹徒某中学高中毕业证书。
谁知,他到丹阳某企业应聘时,假高中毕业证书被识破,继而案发。
“经现场盘点,警方共查获伪造印章、证书等数十份。”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实施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认为制作假证、假章成本小,来钱快,最终便铤而走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已被丹阳市检察院批捕。
警方介绍,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适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