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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灯控路口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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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灯控路口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前不久,在南京江宁土桥的抗排路与湖土路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小轿车跟电动三轮车相撞,两车不同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然而,事发路口是一个无灯控路口,如何界定责任着实让人 “烧脑”。不过,交警在查看现场后,确定小轿车负全责,原因是司机未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在无灯控路口有什么样的交通规则呢?

所谓无灯控路口,其实就是路口没有设置信号灯,也正因交通没有信号灯管控,致使无灯控路口成了交通事故的高发地。

那该起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呢?据民警介绍,在通过无信号灯和没有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要让右侧来车先行,即左侧车让右侧车。经查,小轿车驾驶人李某是由南向北行驶,在左侧,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陈某是东向西行驶,在右侧,所以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司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以下规则: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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