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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陇西校园暴力致死 再呼吁降低入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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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民快评|陇西校园暴力霸凌致死案 再一次呼吁“降低入刑年龄”

鲜血与青春的关系,不该是这样。据报道,日前甘肃陇西县渭河中学一学生被其他五名学生从教室拖到厕所,殴打致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个孩子在鲜血淋淋的暴力中离世,坏了一个家庭,让家庭成员的心,有可能一生不能疗愈。而施害者,同样也损害了自己的青春、人生和各自的家庭。

这也是社会的毒瘤,“黑手”的气息,正在校园威压弥漫。被殴打致死的学生姓张,今年14岁,在甘肃陇西渭河初级中学读初二。他在学校教室被5名学生强制拖到厕所去殴打,当时学生都不敢向老师报告,事后也没有人敢报警。正值青春期的学子们理应是一身正气,满腔热血,为何他们却“雄不起”?在校园暴力事件后,有媒体通过调查发现,一些校园暴力霸凌事件背后,闪现着黑社会组织的身影,有所谓的校外“大哥”操控,某些组织甚至号称有两千人……

虽然只是初中学生,但一经“黑化”或“准黑化”,这些青少年就是暴力的利器。他们的伤害力,已经不可低估。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当法律想着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因为他们的年龄小就保护他们免于法律追责时,社会上的恶势力、小团体却可能利用这一点,将青少年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从此背上人命,从此走上不归路。

放眼世界,校园霸凌普遍存在。美国广播公司曾报道,美国每天有16万青少年因为惧怕霸凌而不敢去上学。2015年3月美国蒙大拿州通过了反霸凌法。至此,美国50个州全部有了反霸凌立法。从1999年第一部反霸凌法在佐治亚州诞生,到反霸凌立法遍布全美,历时16年。在日本、德国以及其他国家,都对校园欺凌现象严肃对待,出台了大量法规严密防范。美国规定,一旦学校发现霸凌事件,须立即采取行动,例如,对严重的行为可以直接开除学生;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部门应及时介入;如果案情严重,即使未成年人,也可以按成年人判罪。

是的,在校园黑手犯罪的那一刻,他不是需要法律保护权益的未成年人,而是正在侵犯别人权益,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恶魔”。

如何让校园霸凌事件少些再少些,让暴力的黑手不敢伸出魔掌?学校对校园霸凌,能不能坚决说不,一经发现就开除?法律对校园霸凌能不能坚决喝止,降低年龄入刑?

霸凌哪还需要理由:说你“长得丑”、说你“看起来好欺负”、说你“寒酸”,造谣侮辱是轻的,冬天扒衣服泼冷水、各种殴打侮辱扇耳光,甚至拍裸照发到网上,这叫青春如何承受得起?

校园暴力不是“小孩子打架”,本就不是一场正常的对抗,也就不可能有和解。父母和师长那种“谈谈笑笑不了了之”的心态,只会纵容暴力,让弱小的孩子失去庇佑,要么苟且偷生,逐渐精神不正常、心理有阴影,甚至自杀;要么自己为了强大也“黑化”,加入施暴者的行列。

对校园暴力霸凌,法律应该有这样的态度:你有罪,必须接受惩罚。如果因此就要被退学,被终身监禁,过十几年铁窗生涯,试问谁还轻易敢?请记住,在有的国家,霸凌施暴围观都要受罚。

校园就应该是代表良知的光明场所,关注校园安全,也就是关注我们的孩子和下一代。依当下法律,做了恶,来一点民事赔偿赔点钱,赔个礼,这怎么行?谁稀罕?

这一次,甘肃陇西渭水中学案件施暴嫌疑人致人身死,已经触及刑法,自有法律惩处。但对大多数孩子而言,要摆脱校园霸凌的恐怖,恐怕要降低入刑年龄,才可能是最大的震慑。否则,恐惧校园黑势力的,就不是学生了,其实老师也会。

赵红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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