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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不接受退款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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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奔驰女车主不接受退款


日前,一则女子坐在奔驰车前盖上“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疯传,原因是该女子在陕西西安利之星刚刚购买的奔驰车辆,还没开出4S店就疑似存在发动机“漏油”。14日下午,涉事女车主回应外界称,拒绝了涉事的西安利之星提出退回车款的方案,将等待官方调查结果。
官方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14日零点,@西安发布公布西安市监局对“奔驰车主哭诉维权”处理:责成退车退款。不过此条微博随后被删除,当日7时许,@西安发布重新发布了一则最新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13日上午,奔驰女车主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西部电子商城工商所向联合调查组递交材料,并提出8点诉求。
针对此事,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日下午5时许也发布声明,称向客户表示歉意,奔驰方面还向记者表示,已派驻工作组前往西安进行调查。
当日,女车主与奔驰方工作组也进行了沟通,但3个多小时沟通无果。她对记者表示,奔驰方的一句话伤了她自尊,她将不会再同利之星奔驰有任何非官方接触。
双方沟通并未达成和解
涉事的4S店相关负责人向女车主道歉,并称应该退货,是4S店速度太慢。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女车主就购买奔驰时销售人员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其刷1.5万元的奔驰金融服务费一事提出了质疑。
双方交谈录音中,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因出差而一直未联系女车主。女车主对此并不认同,称之前多次联系4S店,均未取得联系方式。
对于是否退换车辆,该负责人称按照法律规定,漏机油在“三包”政策中只能换发动机,但经过和奔驰的沟通,4月12日奔驰最终正式同意退货。同时,对沟通时间过长、速度慢表示了歉意。女车主则质疑,“国家‘三包’中有利于你的,你就拿来搪塞我,有利于我的,你就说按各店情况而定。”
同时,奔驰女车主还认为4S店收取1.5万元奔驰金融服务费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女车主表示,买车当天,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她做了分期,但事先并无人向她说明有一笔服务费,“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是服务费,服务什么?我为什么要交这个服务费?”
就上述问题,4S店负责人在本次沟通中并未给出明确答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刘林表示,将就此事继续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出满意答复。目前,涉事奔驰车辆已封存,该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调查
涉事4S店法定代表人系奔驰中国董事
记者梳理发现,“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涉事汽车经销商———西安利之星与奔驰中国联系紧密。其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颜健生也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
企业工商信息显示,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利之星”)于2012年在西安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截至目前,西安利之星已在西安市碑林区、高新区,以及渭南市开出三家分支机构。
西安利之星背后有两大参股股东。其中,外资背景的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拥有绝对控股权;而国资背景的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持股25%,为参股股东。当前,西安利之星登记许可显示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记者注意到,西安利之星公司与奔驰中国联系紧密。当前,西安利之星主要为进口与国产奔驰车提供品牌经销服务,具体包括汽车销售、配件生产及销售、售后维修等服务。其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颜健生,也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一职,而后者是德国奔驰进口乘用车的中国境内总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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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进了谁腰包?只能换发动机?能否三倍赔偿?
三问奔驰维权事件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持续发酵。1.5万服务费,进了谁的腰包?除了换发动机,别无选择?若4S店欺诈,可否主张三倍赔偿?纷繁舆论中的这些问题,需要有人回答。
1.5万服务费,进了谁的腰包?
按照女车主的表述,西安“利之星”4S店极力推荐分期贷款,最后其答应选用分期付款,在交完首付办理贷款的时候,“利之星”相关负责人忽然提出有这笔服务费用,大约1.5万元,在此之前她并不知情。
最终车主通过两次微信转账支付一万五千元的服务费,这笔资金流入私人账户,且只有收据没有正规发票。车主质疑这笔服务费的服务内容,并且要求4S店官方给出解释。
4月14日,奔驰发布声明表示:奔驰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同时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既然奔驰并未收取,那么这笔金融服务费服务的是什么,又进了谁的腰包?
一位4S店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这笔钱流入的是4S店,不会开具发票。而有些4S店会给销售分成,这也是很多销售力劝客户按揭购买汽车的动力。
事实上,所谓“金融服务费”并不是新鲜事,在社交媒体上诸多网友表示自己也曾被收取,而2018年1月《北京晨报》的一篇报道与此次事件又有诸多相似之处。
4S店要求分期付款的赵先生缴纳一笔3380元的“金融服务费”,但由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赵先生将4S店诉至法院。4S店辩称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也向赵先生出示了相关的收费通知单,赵先生已经知晓该费用才缴纳的。
法院认为,赵先生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其自会按照协议向银行支付利息,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而在此次奔驰车主的事件中,按照车主的描述,4S店甚至并未提前告知有“金融服务费”这一收费,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中表示,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法律依据且存在诸多问题。“正规收费应该进入对公账户并开具发票,工作人员要求车主打入私人账户,这种行为在税务等方面也是存在问题的。”
多名法律从业者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无针对金融服务费的规范文件出台,因此才会发生4S店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而广大消费者被收取费用的情况。但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拒绝该项费用。
除了换发动机,别无选择?
西安女车主只能被迫接受更换发动机这一个选项吗?答案是否定的。
“三包政策选择的主动权在于消费者,不在于商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这样告诉记者。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燃油泄漏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所以消费者既可以选择更换发动机或更换整车,也可以选择退货,但奔驰4S店无权选择对消费者不利的更换发动机。”
“国家三包法没有问题,企业不应该断章取义,变成他们的借口。”维权女车主向媒体如此表示。
车主可否主张三倍赔偿?
据媒体报道,女车主家人表示,他们已经将诉求提交至当地工商部门,调查组表示近期将会有调查结果。女车主表示,在4月13日的协商中,奔驰方提出先退款,后续检测出现问题,再进行赔付的建议,但已被她拒绝。若检测结果显示,确实是售前有问题,应该按法律法规说的“以次充好,假一赔三”。
有网友也认为,车主可以提出三倍赔偿的申请。对此,王亚中律师分析认为,“PDI检测是每辆车售出之前都要进行的,如果4S店进行了PDI检测但出于某种目的向消费者隐瞒故障,就存在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下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三倍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免去了举证的障碍。
业内人士建议车主积极取证,调查该车历史,查询车辆的事故与维修情况;核实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及检查人员的资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案,要求对4S店进行调查处罚;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制度更精准监管更完备消费者维权才不难
过去,人们常常以为“4S店”收费高是因为质量过硬、服务上乘。然而,此次奔驰“利之星”4S店在处理消费者维权的表现,却让人对奔驰这个品牌甚至是4S店的印象大打折扣。近些年,“4S店”爆出的黑幕常常惊爆消费者的双眼,大企业、大品牌不是傲慢的资本,也不应该是监管的盲区。
汽车不同于普通消费品。一方面,汽车价格昂贵,对任何消费者而言,产品瑕疵或质量问题都是“不堪承受之重。另一方面,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自己查验产品质量,遭遇的信息壁垒也相对较高。因此,汽车消费就必须有人替消费者做主,为消费者把关。这样的“保护者”无外乎两个——制度和监管。唯有制度规定更精准,监管体系更完备,消费者才能走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维权困局。“哭闹式维权”,也才会真正从我们身边走开。

综合《南方都市报》、中新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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