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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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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日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15日批准发布的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月15日正式实施。

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电池质量不过关、违规充电等问题,电动车火灾成为不可忽视的事故。

▲广州天河区一小区,住户为图方便选择在一楼走道处停放,未按规定停放。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摄

违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 或会被吊销执照

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当车速超过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整车质量(含电池)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于3月20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3C认证并流入市场。与此同时,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店家会私自将最高时速调高,存在改装的行为,为此在销售环节的监管上,《意见》强调,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条件的电动车要及时登记上牌

记者了解到,《意见》中提到,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这表示,电动自行车将实施上牌登记管理制度。

● 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理?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 市民该如何申领注册电动自行车牌照?

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应留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牌,在购买时要求商家出具电动自行车CCC认证文件;其次,准备好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车辆照片、编号拓印膜等相关资料,带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注册登记地点。

广东交警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带牌销售”模式,交警部门会在前期上门对代售车辆进行勘验,车辆挂牌销售。

5年发生1.43万起涉电动自行车事故 

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据相关数据统计,近五年(2014-2018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70.69%。

交警部门分析称,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车速度快、制动性能差,再加上超员超载、闯红灯等情况,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火灾伤亡频发 

3月6日凌晨2时46分,因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广州市黄埔区沙浦村一家电维修店1楼发生火灾。

3月19日凌晨4时39分,广州海珠区沙溪燕子岗路一布匹仓库着火,原因是电动车发生自燃引起。

3月21日19时27分,广州白云区金沙洲横沙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经消防救援成功疏散13名市民,起火原因初步怀疑是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引发。

上述火灾均是由于电动车引发的,所幸无人员伤亡,而因为电动车引发的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惨痛案例同样存在。2017年5月14日5时30分许,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起火原因系该民房首层楼梯间停放的电动车电源线路短路,高温熔珠喷溅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根据广州市近年来火灾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三年期间,广州市共发生电动车火灾122起,造成10人死亡,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274万元。其中电动车火灾多发生充电过程中,占比约五成左右,另外有25%电动车火灾发生在行驶过程中,25%电动车火灾发生在静止停放状态。

广州消防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生产质量参差不齐,少数厂家为减少生产成本,制造或采购质量低劣的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短路保护装置等,此外,电动车蓄电池组多有改装,易造成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此外,广州市有七成左右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晚上八点到次日六点,零时到六时发生火灾更是占到四成,初期火灾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扑救,容易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给电动车充电 

消防部门提醒:

1、日常使用中应注意经常检查电器件及接触连接件,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避免出现绝缘层破损而引起短路等。

2、车辆充电时应在室外或有人看守下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即使不在充电状态下,电动车也有可能发生短路、接触不良致使着火,因此严禁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内或室内存放并充电。

3、存放车辆时,要尽量选择集中存放场所,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通讯员 粤消宣 粤交警 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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