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质量问题西安奔驰4S店已被立案调查
山西晚报
原标题:涉嫌质量问题西安奔驰4S店已被立案调查


近日,西安女车主坐奔驰车顶维权一事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在汽车4S店中,一名女子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引擎盖上,哭诉新买的车还没开出4S店就遭遇发动机漏油,“66万买的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机。”
13日,涉事西安利之星4S店回应称,仍在和客户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发布声明称,已派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展开调查。
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新车有问题车主多次沟通无效
视频中女子王倩(化名)的家人小磊说,事件起因系视频中女车主即将生日,为了庆祝,他们于3月22日前往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付款提车,付完款后,工作人员告知他暂时不能提车,要做新车检测(PDI)。
3月27日和王倩去提车,随后开车出去办过户手续,刚开没多久,仪表盘上提示“下一次加油时,加注1L发动机油”,销售员告知他,“这是正常的,不是大事。”建议他第二天早上把车开到店里去解决。
3月28日上午,销售人员称,车要做系统升级,下午又说发现车辆发动机漏油,是否可以拆开看看。小磊和王倩没有同意,要求退款或换车,销售人员称,需等待3天。
4月1日,销售人员告诉小磊,退款比较麻烦,是否可以换车,再给一定补偿。小磊和王倩同意了。
4月4日,销售人员又变了说法,希望给车辆换一个发动机,再给一定补偿。小磊和王倩未同意。
4月8日,小磊和王倩再次打电话,销售人员称根据国家三包,只能换发动机。小磊和王倩表示不能接受,“这样新车就变旧车了,我们损失很大。”
4月9日,小磊和王倩来到4S店内,王倩坐到了奔驰车上与店员争执。“那个视频不是我们拍的,不知道谁拍了传上网的。”
小磊说,现在这件事给王倩及其家人造成了很大影响。目前王倩家人已飞赴西安,安抚的同时也在等待事情处理结果。
4S店称仍在和客户进行协商处理
4月13日,西安利之星4S店回应称,仍在和客户进行协商处理。
西安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刘林告诉记者,目前已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天眼查数据显示,西安利之星主要经营范围为: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奔驰汽车品牌。
记者从奔驰方面获悉,该车主购买的奔驰为进口奔驰CLS四门轿跑车。截至发稿,在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官网上,奔驰CLS四门轿跑车依然为“销售车型”。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召回信息,2018年4月至今,暂无进口奔驰CLS轿车的缺陷召回公布。
该事件发生后,梅赛德斯—奔驰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对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目前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车主称被要求支付15200元服务费
小磊说,自3月28日开始,销售人员每天给他们一个不同的解决方案,“都在骗我们,而且我从来见不到关键的人。”他说,去的次数多了,积累的时间太长,他和王倩都比较激动,4月9日再去店内协商时,“连销售人员都不接待我们了,也不接电话,她情绪一下就不好了。”
4月11日,涉事奔驰店曾回应媒体称,双方已达成和解,当事人对结果比较满意。小磊则表示,双方并未和解,“发生这么多天,奔驰这个品牌厂商,和4S店两个主体,没有任何一方给我们明确的说法,道歉都没有,根本就不关心这个事情。”
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后,4月13日,王倩和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记者从王倩家属处获得协商录音。
录音显示,王倩称,购车过程中存在被欺骗行为,车款共60余万,她可以全额付款,在3月22日付款当天,销售人员一直以利息低劝导她使用奔驰金融贷款服务,随后她同意使用贷款服务。
王倩回忆,她在财务室付完首付、购买保险后被带到一名男子面前,被要求“做奔驰金融确认”,询问很多问题后,这名男子要求王倩支付一笔共15200元的费用,并扫描二维码付款给个人,王倩要求到财务室支付,上述男子又叫来了销售人员协商,“销售人员让我不要为难他,扫二维码就扫二维码吧。”
王倩称,她一直不知交这笔费用的原因,也没有拿到发票,直到网友提醒,才知道这笔费用是奔驰金融服务费。“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取这笔费用,还把钱支付给个人,说明你们奔驰公司避重就轻,胡乱收费,拒不承认,不知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沟通现场,西安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则称,会对此进行调查,“包括金融服务费的问题,会在调查结束后给答复。”
涉事车辆已封存车主提八项诉求
小磊说,涉事车辆已于4月12日被调查组封存待检测。4月13日,他们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取证。“车肯定是有问题的,但问题发生在什么时候有待检查。”他称,事发车辆在2018年7月已经到4S店,“这个车是新款,卖得挺好的,怎么大半年时间没销售出去,是不是早就有问题了,没销售出去,然后销售给了我。”
小磊还表示,从3月22日付钱至3月27日取车,中间有5天时间,发生了什么需要调查清楚。
13日下午,小磊已和调查组见面,并提出8项诉求: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至3月27日期间做了哪些检查,是否检测到问题;无相关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三包问题,愿意接受;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其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有多少被动消费;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以及从业人员素质;奔驰官方给出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4日,就车主被迫交纳金融服务费1.5万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观点
律师:若车主所言属实 可要求退款或换新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认为,若女车主所言属实,在提车时就发现了发动机漏油的问题,那么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女车主是可以主张全额退款或更换同款新车的,当然女车主也可以选择进行修理,但无论如何选择权都在女车主手上,作为销售方的4S店是没有选择权的,只能消极承受女车主做出的决定。
针对能否适用三包规定的问题,张新年律师认为,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三包的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本案中女车主主张权利时已在三包期限内,应当按照三包规定解决。但若要按照《汽车三包规定》解决,则本案情况并不符合规定中要求的退款、换新车情况,则只能选择修理或更换发动机。这种情况致使《汽车三包规定》与作为上位法的《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买卖合同解释》相冲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上位法进行解决,即女车主是具有主张全额退款的权利的。
若销售方在销售车辆时就已经知晓发动机问题仍进行销售,则涉嫌欺诈,女车主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称,女车主走红背后,其实也反映出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像视频中那样,4S店是强势的一方,欠款已经拿到手了,车也给对方了,消费者就很无奈,真正走诉讼途径的话,维权成本高,时间长。”
针对车主方面提出的8大诉求,曾任中国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这些诉求基本合理合法。
但对于女车主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邱宝昌称法律很难支持。他说,买东西受到欺诈,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她确实感觉到精神受到伤害,可以理解消费者的这种诉求,但如果没有人格侮辱,法院一般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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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又现奔驰车主维权事件
“西安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一波未平,郑州又现奔驰车主维权事件。近日,河南郑州的王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那么,王女士的维权之路顺利吗?
王女士告诉记者,日前她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花了40万买了一辆奔驰C260,提车还不到24小时,车在行驶过程中方向盘就突然打不动了。
4S店拉回检测后,告诉王女士是方向盘的助力系统失效了。
王女士认为应该退车或换车,但是4S店只同意给她更换配件,半个月过去了,4S店一直推诿。
记者陪同王女士前往郑州之星奔驰4S店了解情况,对方销售主管承认该车在24小时内方向盘助力系统出现问题,并称“更换电子配件就行了”。
对于王女士提出的退换车的要求,4S店则表示退换车需要达到“汽车三包政策”的要求。目前,会通过换配件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当即查询“汽车三包政策”,政策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同时,“汽车三包政策”对转向失效也有明确解释:汽车在行驶中,由于转向功能或转向助力功能突然失效,使驾驶员无法按其意愿控制车辆的行驶方向。
在这样的情况下,郑州之星奔驰4S店只表示,会把这个事情反馈给厂家。关于车辆出售的时候质量是否达标这个问题,郑州之星奔驰4S店一直避而不谈。对于王女士提出的退换车的要求4S店也是一再推诿。
最终,郑州之星奔驰4S店表示会在16日给王女士一个答复。
本版稿件综合《新京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