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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冒用他人身份乘车,还没上车就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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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瘾君子”冒用他人身份乘车,还没上车就被查获


 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 (通讯员 徐蕴涵 记者 张斌) 四川一吸毒前科男子自作聪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本以为能蒙混过关,岂料刚一进站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常州站派出所民警在安检口开展例行查缉时,发现一男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便上前仔细检查了他的车票和身份证。核对后发现,虽然车票与身份证信息相符,但身份证上照片并非男子本人,于是民警将该其带到民警值班室进一步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声称自己不小心将身份证丢失,于是,出门前借了朋友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然而,民警当场从其携带的钱包内搜出其本人的身份证件,该男子见状后,只好交代了实情。

 

原来,该男子姓邵,有吸毒前科,一周前刚在家吸食过毒品,做贼心虚,怕用自己的身份证买票会被民警检查,此次抱着侥幸的心理想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去外地,没想到刚进站就被民警给发现了。而他所使用的他人身份证件也是他问老家的朋友借的。经调查,在该男子包内找到一瓶内含20多颗的地芬诺酯片,后经邵某交代,这瓶药片是自己毒瘾犯了的时候吃的。

 

在此,常州铁路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冒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会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的,也将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在火车站遇到民警查验身份时,请大家主动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忘带身份证也可自报本人身份证号,各车站均有派出所提供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处,当身份证丢失无法购买火车票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号和照片,火车站派出所就可以为您制作临时身份证明,无需使用他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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