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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代表:典型案例激活正当防卫制度 望修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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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会面孔|方燕:典型案例激活正当防卫制度,期冀修法明确

这是方燕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年履职了。除了陕西律协副会长这个身份外,她还是陕西省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儿童福利会副会长等。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她提交的修改《收养法》等两项议案均已立案,四个建议也受到了多方关注和相关部委关切,相关部门正在推进落实当中。

今年,她依然关注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在调研后,方燕继续提修改收养法的议案,建议对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给予政策优惠。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方燕就未成年人保护、孤残儿童收养、正当防卫等热点问题接受澎湃新闻(www.theapper.cn)专访。

谈热点:社会典型案例激发了正当防卫制度

澎湃新闻:过去一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出现了一些恶性案件,您怎样看待这些问题?如何管理和矫正?

方燕: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一些恶性事件爆发后,都会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作为一名律师界的代表,在充分的关注和研究后,我发现民法总则已对未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做了相应的降低。刑法是不是也要考虑作相应的调整,确保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也能得到相应的制裁,而不是逍遥法外。今后调研和建议中,我会继续跟进这个话题。

澎湃新闻:过去一年,昆山“反杀”案、福建赵宇案等案件,也引起社会关注,有关正当防卫的法条受到前所未有的讨论,您有何观察?

方燕:我认为这几起案件的处理,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处理结果予以发布,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体现了法律是有温度的。这些典型案例激活了正当防卫制度,让更多的百姓了解正当防卫制度。

这也是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和善良,对今后倡导“正当防卫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一种非常好的社会引导。经过这种讨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界线,在今后修法过程当中以及司法案件当中也会更加明确。

谈收养:建议给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政策优惠

澎湃新闻:去年您也提了修改《收养法》的议案,那今年为何要继续推动,它的进展到什么程度?

方燕:去年我提了《收养法》修法议案,已经被立案回复,也欣喜地看到民政部专门设立了儿童福利司,对未来儿童福利的政策制度相关的落实推进会有积极的作用。

去年,我针对《收养法》一些相关问题又进一步做了相应的调研和跟踪,在走访儿童福利院的过程中,我发现被遗弃的儿童大部分都是残疾儿童,有重大身体缺陷的,有重大残疾的和重大疾病的,这些孩子占到儿童福利院孩子的95%以上。

这些孩子大多数被一些国外家庭收养,由于观念以及收养后孩子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后续的特殊教育的费用都是很大的负担等因素,导致我们国内的家庭对收养残疾儿童不是很积极,我思考的是如何能够鼓励和引导中国的家庭来收养。

我这次继续提《收养法》修改议案的一个初衷是希望国家能够对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给予政策、补贴、辅助、优惠等,希望能够减轻收养孤残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全社会来共同关注孤残儿童,关注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

谈律师调查令:期冀立法确认,全面推行

澎湃新闻:今年,您还再次提出明确“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建议,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处于什么状况?有何现实意义?

方燕:律师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搜集证据的法律文件。

律师调查令最早于1998年12月,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首先试点推行,经过21年的探索,目前全国至少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民事诉讼调查令指导性文件。其余15个省区市虽没有全面推广,但辖区内均有部分法院已出台试行规定,或者司法实践中已适用签发律师调查令。2016年1月最高法《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第六条也明确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需要,律师调查令从主要用于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证据的调查,也在向档案材料、信息数据等方向延伸;从适用较多的执行阶段,向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全面推广;调查令准许签发率和调取成功率也有了很大提高。

但因为缺少法律的强制规定,没有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加上各地方具体要求和格式的不统一,被调查单位常以“内部规定”、“无法确定调查人身份”、“无法确定调查内容用途”为由拒绝配合。

因此,今年议案建议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律师调查令”内容,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并编写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规定的操作指引》,期冀为调查令的全面推行提供参考。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大背景下,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加严峻,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新进程,律师调查令的立法确认和全面推行为时代所需,经实践检验,将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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