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变“护身符” 女子盗窃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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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残疾证变“护身符” 女子盗窃被拘留
“你们看啊,我有残疾证,我是四级精神病人,有抑郁症,你们关不了我,快把我放了。”在挹江门派出所,一名中年女子趴在地上打滚耍滑,还时不时地口吐白沫,哭天喊地,亮出残疾证,要求民警放行。
“她当时真的是有恃无恐,觉得自己有精神病民警就不能把她怎么样,其实她当时精神很正常,越是这样警方越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让法律的人性化成为某些别有用心者的保护伞。”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张某在中山北路某商场内偷了两条灰色的羊毛裤,一盒车厘子,被群众当场发现。
面对群众的职责,该女子非但没有丝毫悔改之意,还很嚣张,警察来了也依然故我,肆无忌惮。“我们到达现场时,该女子一直叫嚣着,说我们处理不了她。”回到派出所,我们看到她有残疾证,上面写着精神残疾四级,并称自己有抑郁症,作案时神志不清,不需要负责。明明是一个逻辑清晰、行为正常的普通人,怎么在盗窃时就神志不清了呢?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同时,办案民警也发现,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何认定是否在发病期间作案,由指定的有资质的部门作出司法鉴定。民警带其到脑科医院做完鉴定后,结论表明张某的精神正常,其盗窃行为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事实结果面前,张某最终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那天早上,她从脑科医院开完药想到商场逛逛,因为医生嘱咐最近天冷,要多穿衣保暖,一时起了贪念,在商场拿了两条羊毛裤,后来看到了车厘子,知道车厘子是暖性的,但太贵了,就想着顺手拿两盒,谁知道在出口处就被人拦下来了,张某一想到自己有残疾证,就开始装疯卖傻,以为能逃过法律的惩罚,没想到最终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张某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告诉记者,像类似老年证、残疾证这样的证件本身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关爱,并不能成为做坏事的“护身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扬眼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鼓公宣 沈 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