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京公积金中心为职工追缴公积金226.8万元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去年,南京公积金中心为职工追缴公积金226.8万元
没有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那么职工所在的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全年,该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案件立案177件,办结11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件,参加行政应诉5次。通过行政执法,全年共为292人依法维权,涉及汇(补)缴金额累计226.8万元。
很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写清楚保险、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这就让很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018年,公积金中心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联合相关区政府开展区属劳务派遣人员、街道社区用工和区委办局非编人员缴存公积金执法检查;同时,还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以及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增强缴存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和保障性功能,促进缴存单位自觉主动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投诉人数较多,或者存在被反复投诉等情况,公积金中心还采取个别约谈与集体约谈相结合方式,重点对这类单位,尤其是非公企业、人力资源和物业公司等单位,进行集中面谈,提高办案效率。
与此同时,公积金中心坚持案件研讨,就住房公积金追诉时效、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等问题,与中心法律顾问共同探讨、总结问题、研究对策。在执法操作中,严格把控每一道程序,注重案件证据收集,执法文书制定标准规范,使每一起执法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考验。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