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样子像,检出烟碱就是“卷烟”? 问世21年戒烟产品“变性”疑点重重

扬子晚报

关注

原标题:样子像,检出烟碱就是“卷烟”? 问世21年戒烟产品“变性”疑点重重


“惹祸”的戒烟灵。卫生部门的评估结论是:“该产品具有促进戒烟的保健功能”。

  郑州教师茹会玲很焦虑。根据审限,她推测丈夫易涛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卷烟的案件重审后,近期可能就会宣判。

  她的公公——易侧位是位军转干部,转业后发明出多款用中草药加工而成、外形酷似卷烟的戒烟产品,并获得多项国家专利。2016年1月,包装上印有“戒烟灵”“戒烟克”等字样的戒烟产品被烟草局查处,理由是该产品含有烟草成分,被判定为卷烟。易涛被抓,并因“非法经营罪”一审获刑5年。上诉后,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图片 受访者提供

  去世高工

  同学一句玩笑话, 他当真研制出戒烟产品

  易侧位没等到儿子的案子重审判决下来。

  在11月26日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易侧位的生平是这么被介绍的:“易侧位同志是原河南省计算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45年6月10日出生,因病于2018年11月24日在郑州病逝,享年73岁。”

  易侧位毕业于国防科工委下属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1970年10月被分配到部队,历任计算机系统工程师、团技术处主任、总体工程师等职。1985年转业到河南省计算中心,任微机部主任。

  儿媳茹会玲介绍,易侧位转业后,有一次参加同学聚会,他劝那些吸烟的同学戒烟,但得到的回复是:抽烟容易,戒烟难。还有同学开玩笑说,你是搞科研的,要是能研制一个戒烟产品就好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易侧位真的开始尝试戒烟产品的研发,彼时是1990年。

  多份戒烟产品的获奖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及公司工商信息显示:1995年,易侧位注册河南天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声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戒烟产品的生产销售;1997年,天声公司的“特效戒烟灵”产品获得国际爱迪生发明金奖;2006年起,戒烟制品及制备方法、保健型戒烟过滤嘴、电子烟等多项发明先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河南省卫生厅的保健品评估结论:“该产品具有促进戒烟的保健功能”,并以健字号批准同意该产品上市。

  风云突变

  撑了21年公司盈利了, 产品却突然被查

  天声公司成立后,易侧位任法定代表人。2005年其儿子易涛也加入公司,任总经理——不过家属说,易涛实际担任销售经理。

  戒烟产品虽然全国销售,甚至在上世纪90年代还出口欧美,但公司效益并不好。茹会玲认为这与易侧位父子性格有关。“公司产品虽好,但批发价很低。他们又不懂网络营销,还不愿跟人合作,怕别人控股后抬高价格。”

  2015年是个转折,戒烟产品进行升级换代,公司也改变了营销策略,订单慢慢增多。公司开始盈利,易氏父子正准备大干一场时,戒烟产品却在2016年初被查处。

  对于查处天声公司戒烟产品一事,郑州烟草专卖局北城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办案有专门的稽查队,必须弄清稽查队队长或队员是谁后,才能向他们了解。而当年分管此案的副局长已调离本单位。

  易涛的辩护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文兴介绍的大致案发经过是这样的:2016年1月5日,郑州市烟草专卖局北城分局工作人员对天声公司和生产工厂进行查处,查处理由为涉嫌非法生产卷烟。工厂的产品被送至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含有烟草成分。国家烟草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判定送检产品为卷烟。

  案件一波三折

  两次延长审查起诉,一审判决被撤销

  根据家属和辩护律师介绍,紫牛新闻记者梳理了此案的关键节点,发现从立案到审判阶段,此案可谓一波三折。

  2016年1月5日,郑州市烟草专卖局北城分局工作人员对天声公司及工厂进行查处,随后,将案件移交到工厂所在地的南阳路公安分局,但南阳路公安分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

  1月10日,该案又被移交至天声公司所在地丰产路公安分局处理。

  1月25日,易侧位的儿子易涛被丰产路公安分局拘留。

  3月4日,易涛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5月4日,该案被移交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但分别在6月17日、7月15日被法院退回,并于5月30日、8月15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于9月1日正式公诉。

  2017年10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易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一审法院宣判后,易涛上诉。2018年2月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今年6月19日、6月22日、9月7日,金水区法院又三次开庭审理此案,但均未作出判决。

  案件焦点

  外观像,含烟碱,就能判定是卷烟?

  检察院指控,易涛在明知公司无烟草生产、销售许可证,使用卷烟纸、过滤嘴及烟草器械生产含有烟草成分的卷烟产品,并予以销售。

  明明是为戒烟生产的产品,为何被认定为烟草?紫牛新闻记者拨打了位于郑州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中心的电话,一工作人员告知,自己不分管这方面的事情,向记者提供了另一个电话,但接通后无人接听。

  一审判决书中,认定卷烟的主要依据是戒烟产品里是否含有烟草成分。烟草局分别针对天声公司的6种产品出具了6份《鉴别证明》和3份《鉴别检验报告》,判定送检样品为卷烟。其根据为:

  1、样品叶丝中含有烟碱,由此判定叶丝中含有烟草;

  2、包装纸符合卷烟纸特征;

  3、该样品具有卷烟产品的外观特征;

  4、根据对烟草及烟草制品、卷烟纸、卷烟的术语之规定,送检样品具有卷烟产品的特征。

  律师反驳

  让烟草检测中心鉴定戒烟产品,不公平

  易涛的辩护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白文兴律师不认可公诉人提供的检验。

  白律师认为,首先,此鉴定中的检测物品来源不明。因为在查扣天声公司的戒烟产品时,没有公司人员在场,所有送检的检材无法证明就是公司的戒烟产品。

  其次,检测出戒烟产品里含有烟碱成分,也并不能直接推导出含有烟碱就一定是烟草。很多植物中都含有烟碱成分,例如番茄、枸杞子等茄科植物的果实中就含有。

  另外,检测的主体也不具有公正性,戒烟产品与售烟本来就是对立关系,让国家烟草检测中心来做出鉴定,对被告人是不公平的。还有,作出鉴别报告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的不是鉴定资质而是计量资质,所以涉案物品不在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别检测范围。

  被告方对国家烟草检测中心的鉴定不认可,那么是否需要找个第三方鉴定机构呢?白律师回答说,当时提出过,但根据刑诉法证据规则,公诉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己方只要否定证据就可以了。

  老人遗愿

  坚信无罪,若判有罪定上诉

  “发明专利、营业执照、商标、生产许可证都有,而且企业都经营了20多年了,怎么突然就违法了?”茹会玲表示想不通。

  茹会玲还提出,既然是单位犯罪,怎么会仅仅易涛被抓,而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易侧位反而没事?

  茹会玲告诉紫牛新闻,目前家里因为此案已背负了沉重的债务,“他们公司之前因为经营不善,这么多年基本没留下利润,这个官司已经持续近3年时间了,我们现在基本都是在借钱诉讼。”

  “我公公生前为了这事,奔波了3年,到现在还没说法,本来就患有高血压,再这么一折腾,身体就出了问题。”茹会玲认为,易侧位的过早去世也是跟这个案子有关。

  此案再审后已经两次延期,茹会玲根据案件审理期限来推测最近应该会判决。但对于结果,她还是蛮忐忑的,“一方面希望早点判,家里耗费不了这么多精力,我现在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太辛苦;一方面又担心,万一判还是有罪,那之后的诉讼过程可能更漫长。”

  “公公是带着遗憾离世的,他没等到重审的结果。在他病危之际,曾多次嘱咐我们,只要判决有罪,就一定要上诉,必须要为易涛讨回公道,直到无罪释放的那一天。”茹会玲说。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