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玩笑,以后遛狗真要小心了!不系绳不铲屎不带免疫证都要罚!
晶报
原标题:不开玩笑,以后遛狗真要小心了!不系绳不铲屎不带免疫证都要罚!
遛狗虽然简单
却也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
各位“铲屎官”必须知道
一不小心可能就要被罚上千元!

11月29日下午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
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提出禁止犬类携带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携犬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加戴口嚼或嘴套,并要求各地市制定养犬管理办法。
上述条例还规定了哪些内容
来跟着小编划重点!

禁止携带动物乘坐公共交通、进入公共场所
条例提出,除携带工作犬、导盲犬、扶助犬或者为动物开设专门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猫、家禽及观赏鸟类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
处罚:
对于违反者,条例提出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饲养动物外出需携带免疫证明或相应标牌
条例要求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依法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动物,未经免疫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外出的,应当同时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
处罚:
携带未免疫饲养动物外出的:
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携带已免疫饲养动物外出,但未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的:
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遛狗不戴嘴套,粪便不清理都要罚款
对于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行为,条例规定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犬(猫)笼,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处罚:
对于未即时清理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
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的违规行为:
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条例增加规定动物伤害他人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配合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物业也要加入动物公共管理
为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在饲养动物监管中的作用,条例专门增加有关规定,并提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举报。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各地市应制定养犬管理办法
在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中,为推动各地加强养犬管理,明确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浪犬、猫等动物的管理和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其实为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11月28日,深圳市人大就已公布了
修订后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其中有条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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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删掉了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等规定。同时删掉的还有“由区主管部门通知补交,逾期不补交的,双倍收取管理费”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双倍收取管理费一说。
虽然无需缴纳管理费
但《条例》规定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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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并清除狗狗的粪便。
如果未按规定做
处罚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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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② 狗主没有牵绳遛狗等,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条例》可不是说说而已!
深圳已经有小伙伴被罚了!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养犬管理工作,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昨日,深圳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行动当天,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力量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昨日晚间7点,记者跟随市城管监察支队、罗湖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东晓街道执法队和东湖街道执法队走访了罗湖区君逸华府、鹏城花园、布心花园、松泉公寓等四个社区,对文明养犬统一执法行动进行了跟踪了解。
走访四社区,因遛狗未拴绳开具罚单

昨晚7点,记者首先跟随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罗湖区东晓街道君逸华府社区,可能因时间较早,并未发现社区内遛狗人群。随后,记者辗转来到罗湖区东湖街道鹏城花园小区,社区内遛狗人群较少,且基本都束好牵引绳,状况良好。

当晚8点30分,记者随执法队员在回程中经过东晓街道东晓社区松泉公寓,远远看到一只黄色拉布拉多在社区内游窜,执法人员当即上前查看。经询问,狗主人就在身旁。“我平时遛狗都有拴狗绳,你看它脖子上的项圈都是好好的。”该名养犬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因晚上胃痛出门买药,狗狗突然跟着从门内窜出,便没有回去专门拴好它。“我的狗狗平时很亲、也很照顾,在对面宠物店都有打疫苗、办犬证,遛狗不牵绳确属偶然。”李先生表示。

当即,东晓街道执法员对李先生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单,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敦促养犬人束好犬绳。当晚记者所在的执法队走访四个社区,也仅开出这一张罚单,整体状况良好。
执法难题多,处罚难、门难进、狗难禁

截至昨晚9时,全市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030人次,出动车辆401辆次,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01宗。
据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养犬管理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犬类执法案件中,执法部门难以核实违法养犬者身份,当事人拒不提供资料时,执法人员甚至无法查看其身份证明;即使知道违法养犬者的住址,但往往犬主在住宅内不开门配合,执法人员无法进入住宅,只能徒劳而返;就算能够顺利开出《处罚决定书》,由于对自然人处罚执行难,最终往往处罚无法落实。

“现在养犬办证非常简单,甚至能邮寄到家,遛犬牵绳也是举手之劳,希望养犬人都能遵循依法、文明养犬规范。”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将巡查、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这一职责也赋予了全市一万多民市容巡查员,他们一旦发现,会及时进行劝导、劝阻。同时,市民若发现不文明养犬或违法养犬等行为,可直接拨打市城管局24小时服务热线12319举报,市城管局将全面整治、依法处理。”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小伙伴
文明养犬,你我有责
请谨记养犬要登记
带狗外出要牵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