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撑起一片蓝天
山西新闻网
原标题: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撑起一片蓝天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万千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一直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日前,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等十二家省级单位联合发文,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和专业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其实,在2017年初,山西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就以太原为试点,尝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项目工作,在全国首创“青少年维权专员”(以下简称“维权专员”),对未成年人担任其“法律家长”、社会调查、帮教矫治、维权等方面的工作。
截至目前,已有480名维权专员覆盖全省,他们用自己的专业和爱心,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撑起一片蓝天。
“法律家长”担任“合适成年人”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或几个未成年人因涉嫌犯罪,被带到公安机关后,警官会说“叫你的监护人来派出所一趟”。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这一程序是这样表述的,“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而对于法定代理人由于特殊原因缺席,或者不能够履行法定代理人职责的,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
所谓“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到场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合适成年人”的来源群体,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老师或社区工作者等。一般来说,我省的法律援助机构以律师参与为主。这意味着,该名律师就不宜同时再兼任辩护人,来提供法律援助了。而未成年人的老师或社区工作者等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到场,或存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等问题。
基于这些因素,2017年初,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青年团干、律师等组成的“青少年维权专员”专业队伍应运而生,由山西省青少年维权中心指导开展工作。“青少年维权专员”作为青少年保护组织的代表,熟悉并擅长青少年保护工作,利于对其进行权益保护。
山西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项目负责人、山西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维权事务部副部长牛丽婷介绍到,在公、检、法等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如果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系共犯的,维权专员接到指派通知后,会以“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身份,到场陪同涉案未成年人参与讯(询)问或庭审。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维权专员不仅仅是陪同那么简单,更要监督执法办案活动,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安抚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消除紧张、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供述、陈述及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协助办案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
创新维权480名维权专员覆盖全省
担任“合适成年人”仅仅是维权专员工作的一部分,维权专员的具体职责还有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强制亲职教育、团体辅导等。
在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中,维权专员受办案机关委托,以实地考察和面谈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背景、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作出专业评估,并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提交给办案机关,为办案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合理适用强制措施、准确适用刑罚提供参考。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维权专员也会找出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内容和线索,以指导相关帮教矫正工作更具针对性,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加顺利地回归社会。
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维权专员开始对其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矫治,期间,维权专员会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配合或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工作方案,对其开展帮助和教育。通过家访、电话和网络访谈、心理辅导评估、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和他的家庭开展工作。对于在恶性犯罪中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维权专员会派出资深的心理专家对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事实上,这些对涉案及受害未成年人的维权保护,在我省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中就一直存在。而“青少年维权专员”所创新的,是把这一项项维权方式整合在了一起,在各环节中选派专业的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帮助,使得专业维权效果显著提升。
教育感化服务涉罪未成年人
采访中,很多维权专员为涉案未成年人扼腕痛惜的同时,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爱心来教育感化赦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上周,维权专员程海丽接到指派,参与了公安机关一名14岁女孩李丹(化名)涉嫌盗窃的询问。
李丹是一名来自外地的学生,因在寄宿中学上学的缘故,趁着父母不注意,就与另外三名同学从学校溜出来,坐车来到太原。当兜里的钱都花完时,四人就开始团伙盗窃,李丹负责放哨,虽不是实施盗窃的人,但作为同伙,李丹的行为也触犯法律。案发后,由于李丹的父母远在外地,无法马上到达派出所,维权专员程海丽接到指派后,便来到了李丹面前,当李丹接受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询问时,“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本没有意识。”原来,李丹的父母整日忙于自己的生意,除了定期给孩子生活费外,没有过多的沟通和关注,所以有了她从学校偷溜出来的行为。“学校管理不严格、父母平时的疏于沟通,都是导致孩子违法的原因。”在程海丽一年多的维权专员经历中,像李丹这样的孩子有很多,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氛围不和谐都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保护未成年人,其实更需要社会的力量。”程海丽向记者讲起了一个叫小东(化名)的孩子。小东是一名14岁的男孩,6岁之前,小东的家庭还算完整,然而随着父母相继离世,只剩小东和奶奶相依为命,可在小东12岁那年,奶奶也病逝了。小东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整日四处流浪。“身上没钱的时候,他就行窃,成了派出所里的惯犯。”看着与自己孩子年龄相仿的小东,程海丽感到非常痛心,“我希望能更多地去帮助他,更希望能通过社会的力量来找到他。”因为小东居无定所,维权专员无法寻找到他,这让程海丽很着急,除了想为小东提供专业的维权外,她也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温暖、教育、感化这个孩子,让他能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公、检、法、司等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因法律规定或现实需要等情况,如需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青少年维权专员会在接受指派后,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配合或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工作方案,对其开展帮助和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预防再犯,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据统计,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太原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共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544次,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和被害人救助等个案92件。其中,涉案类型以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居多,涉案时年龄从14岁到17岁都有。
亲职教育帮助青少年走出困境
在维权专员队伍中,因所组成人员具有心理、法律、青少年服务等专业特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时,能够覆盖到其调查及矫治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
“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青少年维权专员张瑞萍发现,在她帮助过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近九成都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张瑞萍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案例,13岁的男孩伟伟(化名)曾因打架被抓过,但当时因为年龄小,没有受到处罚。而他之所以屡次打架,和他结交的朋友有关。“他早早辍学混社会,并跟着朋友打群架。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监护人疏于沟通。”伟伟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从他一出生就盼着他出人头地,然而随着年龄增长,父母对伟伟的管教愈加严厉,严厉的管教并没有换来优异成绩,反而助长了伟伟的逆反心理,成绩一落千丈。初中辍学后,伟伟就开始结交一些社会青年,甚至跟着打群架、盗窃,索性连家也很少回,“回了家,他们不是打我就是骂我。”情感的缺失,让伟伟的行为变本加厉。
“做家长是需要学习的,很多家长并不懂得如何与孩子正确沟通,还会不经意间给孩子贴上‘你不如别人’的负面标签。惯用打击式教育,让孩子变得不愿意与人沟通,甚至疏远父母,这些都是导致他们走向犯罪深渊的隐形推手。”在张瑞萍看来,家庭在青少年成长中承担着抚养、教育、管理和情感交流的功能,一旦家庭功能缺失,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维权专员的工作职责中,还有一项亲职教育。针对因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严重侵害的监护人,司法机关对其开展强制亲职教育时,青少年维权专员可接受指派,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开展亲职教育期间,维权专员会强化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唤醒家长的学习意识和成长意识,提升家长教养子女的技巧和能力;帮助家长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顺利回归社会。
选任标准专业知识、爱心都不能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含苞待放的花蕊,是清晨刚刚升起的太阳。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维权专员,来呵护未成年人呢?
据悉,维权专员有着严格的选任标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相关知识并从事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相关工作”。经过相关考核、选拔后,入选的青少年维权专员还将接受统一的专业培训,签署工作承诺书、领取工作证之后才能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维权专员的选任,要求文化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的法律、心理、教育基础等,有爱心有正义感的人。”牛丽婷告诉记者,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他们具有比普通人更全面、更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能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同时,他们比父母、律师更容易保持冷静、客观、中立的立场,从而更容易被涉案未成年人与公安机关所接受。此外,这些人员平时学习的理论内容急需实践进行证明,让他们参加未成年人的讯问,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有利于自身学术水平的提高,是他们来当“合适成年人”的一个强大动力。
经过太原一年多的试点工作,维权专员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项目作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助力计划”山西省困境青少年服务项目之一,获得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同时,就在不久前,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等十二家省级单位联合发文,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成为全国首家。
本报记者 丁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