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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套牌摩托车,车主被罚5000元,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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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驾驶套牌摩托车,车主被罚5000元,计12分


 扬子晚报网11月1日讯 (通讯员 周娟  薛妍慧 记者 王国柱) 为遏制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泰州市高港交警大队积极响应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秋风行动”,严查辖区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10月31日上午8时39分许,高港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KU3XXX的普通摩托车有违法嫌疑,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在扬子江北路金果路路口拦截到嫌疑车辆。民警在对该车信息进行查询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套牌行为。经初步核查,该摩托车系无牌,车主为图省事套用其亲戚一个旧牌照。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将驾驶员带至辖区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套牌车辆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管理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套牌机动车的,除收缴所套用牌照、扣留车辆外,驾驶员还将被处5000元罚款,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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