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违纪利用集体资金向党员发物品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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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村会计违纪利用集体资金向党员发物品受处分
10月31日记者获悉,中共临朐县纪委于近日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龙山产业园张家辛兴村原首席代表庄坚,张家辛兴村原村会计张贞远违纪问题。2013年7月,张家辛兴村借“七一”之机,利用村集体资金向本村全体党员发放茶叶等物品,价值共计1350元。庄坚、张贞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殷家河中心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张勤家庄村原首席代表张世贵违纪问题。2017年3月,张勤家庄村未将土地承包费10万元记入村账,交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发放给占地村民。张世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寨镇梭庄中心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梭庄村首席代表王永跃,梭庄村村会计王兴旺违纪问题。2017年1月,梭庄村未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50000元及时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王永跃、王兴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南草山亭村原村会计季乐富违纪问题。2015年2月,季乐富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发放给村民的齐长城租赁土地附属物补偿款和村集体土地租金共计2709.71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季乐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旺镇乜家河中心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乜家河村首席代表朱洪德违纪问题。2013年至2015年,乜家河村借春节、“七一”之机,先后三次利用村集体资金向本村党员和村干部等发放茶叶等物品,价值共计3732元;2017年底,该村在统计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本村村民朱某某等3户虚报小麦面积5亩,冒领小麦种
植补贴625元;2013年至2017年,该村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20935元,用于村内其他支出。朱洪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