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就因为在车上这个动作,13岁男孩当场毙命!后车拍下惊魂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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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血的教训!就因为在车上这个动作,13岁男孩当场毙命!后车拍下惊魂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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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江南都市报 广西交警微发布 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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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
10月28日16时58分许,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经开大道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视频看得很揪心,
孩子就这样直接撞上去了
……
随后,
新余交警也发了情况说明:
驾驶员袁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经开大道由南向北(良山镇往新余市区)方向行驶时,乘车人钟某(13岁)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外。
车辆行驶至良山镇八百桥村委里元村路段,通过道路限高横杆时,钟某的身体与限高横杆发生碰撞。钟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开车时,
不少驾驶员或乘客会
不自觉地将手或者头部伸出窗外,
一些小孩子还喜欢
将头伸出汽车天窗外玩耍,
近年来因此而导致的悲剧也有不少。
类似的惨案在网上屡屡曝光
无锡:一女子驾驶时将手伸出窗外致折断
2014年6月30日下午,无锡一女子在驾驶车辆时不慎侧翻,由于开车时把手伸出车外,结果酿成悲剧,把一只手给折断了,现场十分血腥。
贵阳:男子将头伸出窗外,头被两辆公交车夹破当场身亡
2016年6月17日21时左右,在贵阳32路公交车终点站发生一件惨案:两辆公交车把乘客的头夹破了,乘客当场身亡。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
乘车时,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
因为汽车的速度加上周围障碍物的阻力,
手和头很容易受到创伤,
甚至危及生命!
这绝对不是在吓唬大家!
特别是儿童乘车,
一定要注意这些——
儿童乘车七大禁忌
汽车天窗设计的主要目的是
让车子采光更好、更明亮、
在郊外能引入新鲜空气,
而不是让小朋友站在上面享受吹风的乐趣,
请家长们看好自己的孩子,
别让悲剧上演!
最后,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如果车上有未满12岁或身材瘦小的儿童时,家长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以保证乘车儿童的安全。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不能让孩子把头、手臂或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
希望驾驶员朋友都能遵守交通规则,为了安全,请不要将手伸出窗外,也不要接打电话或是抽烟。
为了自身的安全,
乘车时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
转发提醒更多的人,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