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涉黑组织案:有团伙6名成员同期当村支书
原标题:黑恶势力缘何渗入基层政权:有涉黑组织6成员同期当村支书
涉黑组织有6人同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把持6个村级政权。9月25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通报称,该组织有计划地把持基层政权,“由黑染红、以红护黑”,引发关注。
随着扫黑除恶的推进,全国多地通报的基层黑恶势力频频出现村干部的身影,而他们也正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
两高两部2018年1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重点打击11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即为: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有学者分析,存在于基层群众身边和基层政权里的黑恶势力,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甚至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时就明确强调的,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涉黑组织一度把持6个村级政权,“以红护黑”
山东省纪委监委总结朱永君案的特点为:长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有计划地把持基层政权,“由黑染红、以红护黑”;基层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党员干部为涉黑组织提供“软保护”。
据通报,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朱永君就网罗社会有前科劣迹人员,逞强斗狠、肆意滋事、抢占地盘,牢牢控制当地海产养殖品购销市场,为攫取巨额利润,先后成立多家公司,涉足多个行业,通过威胁、恐吓、暴力、假借合同纠纷、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资源、垄断市场。
经公安机关调查,朱永君涉黑组织共有成员58名,其中中共党员11名,已有39名成员被逮捕,涉案党员均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朱永君想方设法获取“政治光环”、攫取政治荣誉、把持基层政权。2007年3月,朱永君借回村协助处理村务之机,在劳教期间主动申请入党,同年11月当选村委会主任;随后朱永君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多次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同时,朱永君通过安排饭局、请客送礼、威逼利诱等方式,极力扶植其他组织成员选举村干部、加入党组织,企图把持更多基层政权。至案发时,朱永君涉黑组织共有7人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6人兼任村委会主任),1人担任过村党支部副书记,1人担任过村委会委员;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有6人同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5人兼任村委会主任),把持6个村级政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受宗族、黑恶势力等因素影响,基层的村民自治等民主制度,在个别地方一定程度上失灵了。
与朱永君相似的还有曾任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镇村村委会主任的关和合。据《人民法院报》今年8月报道,这个把持基层政权长达十年之久的“村霸主任”,先后操控南镇村及邻近黄布村的“两委”选举,将自己的儿子、“马仔”推上两村的村委会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等位子上。
报道称,“要想在睦洲揾食(赚钱),必须要经过关和合这一关。”在睦洲镇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南镇村、黄布村的一些土地发包、重大工程发包,甚至前来投资经商的企业需要村委会协助办理手续等事项,都须经过关和合这一关。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基层“两委”班子如果选举制度不健全、不透明,会导致基层组织弱化,使村庄坏人进入领导班子。目前困扰村民选举的一些问题,包括贿选、选举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恶势力渗透等,如何通过选举办法的完善让坏人难入村委班子,需要制度创新。
家族式村霸横行23年,被称“皇上”
河南鹤壁市山城区小庄村的李某富自1995年起担任村干部,凭借家族人员众多,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强占土地、寻衅滋事等,逐渐形成了家族式“村霸”黑恶团伙,横行乡里长达23年。
《大河报》今年9月报道称,李某富被当地人称为“皇上”, 其父亲被称为“太上皇”, 儿子被称为“太子”,群众敢怒不敢言。1995年以来,李某富纠集家族人员、企业员工、闲散人员等组成黑恶犯罪团伙,采取暴力手段打压选举对立面,强收选票,违规发展家属亲信入党,长期把持小庄村基层政权。
在郑风田看来,很多村霸之所以有恃无恐,与其背后的宗族势力密切相关。 农村宗族势力对农村治理构成威胁,尤其是那些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宗族势力愈发强大,对异族或者反对者进行打击报复。
任建明也观察到,一些落后的农村,往往黑恶势力存在的可能性更高。“基层社会还是一个熟人社会,当国家层面的治理弱化的时候,宗族家族势力就可能不断壮大甚至恶化”。
大河报的报道提到李某富案中的一个细节,村民赵某与李某富父亲在村公共卫生间门口发生口角,后李家父子多人对赵某及其女婿进行殴打。李某富为打击报复,甚至通过村内大喇叭纠集四、五十人持棍棒到赵某家进行打砸,赵某的牙齿被人打掉,后躲至安阳数年不敢回家。
重庆市公安局今年8月通报的一起村霸案件中,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冉某为扩大影响,巩固其在当地的势力,2010年参与竞选龚滩镇大理村村委会主任一职。为了顺利当选,冉某邀约宗亲人员齐某等人,采取贿选、抢选票、抢票箱等手段进行竞选。
在竞选失败后,冉某对当地基层政权组织一直抱有仇视心理,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组建以冉某、齐某为头目,其他人为骨干成员的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与当地基层政权组织对抗,挑战基层政权组织权威,干扰基层组织职能发挥。
郑风田告诉澎湃新闻,乡村公权力较弱,缺乏相应的公共安全力量,“村官”虽小但有处置集体土地和安全事务的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加上农村纠纷调节机制失衡,让纠纷双方依靠势力大小来解决,也无形中让村霸势力盛行起来。
监管失位:“保护伞”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
基层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往往有“保护伞”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监管失位。在朱永君案中,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接到上级转办的中央巡视组关于反映养马岛边防派出所对朱永君暴力犯罪问题不作为的信访件后,竟直接转养马岛边防派出所办理,严重违反信访条例相关规定。
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这充分暴露出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严重失察,客观上为涉黑组织发展壮大提供了空间。
山东省纪委监委、烟台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朱永君劳教期间回到西泊子村协助处理村务、入党、当选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莱山区人大代表,以及朱永君涉黑组织成员违规入党、担任村干部等问题深挖细查,严肃问责,对时任镇党委书记等35名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郑风田说,监管不足一定程度对基层黑恶势力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村霸”长期为非作歹,上级部门应该接到过举报或者告状,但有些上级部门“大事化小”了,使举报的村民遭到打击 ,最后演变成村民们对村霸“避之唯恐不及”,“谈虎色变”,陷入恶性循环。
山东省纪委监委剖析了朱永君案的三条原因: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薄弱、责任缺失;基层组织职责弱化,职能部门监管失位;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
学者建议:加强监督,村庄增加监事制度
任建明认为,一些基层村干部沦为黑恶势力的情况,一定程度反映出基层治理的弱化。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本就是这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题中之意,也是各地行动的重点之一。
9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志华介绍,山东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共摸排确定党组织软弱涣散村3157个,今年以来共调整村党组织成员238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99人。
在郑风田看来,治理村霸问题,要由过去偏重于经济发展的乡村治理,转向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并重,通过全面的改革,破除宗族势力,革新乡村风俗和观念,彻底消除乡匪村霸产生的土壤。
郑风田建议,治理村霸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建,选好用好带头人。此外可以通过大学生村官或者下派第一书记破除农村宗派势力,逐渐稀释和淡化农村的宗族观念。他还建议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对被举报较多者一票否决,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有文化、有思想、有道德、守法纪,能够带领广大百姓的人选和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
“通过准入制,把那些政治素质差、道德品质差、曾违法违纪且现实表现不好等不适于担任村委会成员的人排除在外。” 郑风田说。
郑风田认为,以村庄间的联合党建加强村庄间的监督,也可有效地打破村庄间的壁垒,增进村庄间的有效合作,破除村霸。他建议村庄运行要增加监事制度,增加村务透明度,要加强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防止基层“一把手”一人说了算。与此同时,还要推动公共安全力量在村庄的覆盖。
目前扫黑除恶9个中央督导组对山西、湖北等9省份的督导检查仍在进行汇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他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