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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起小聪明,“营运车”变身“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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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耍起小聪明,“营运车”变身“非营运”


     扬子晚报网9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孟文彬) 近日,湖熟交警中队曝光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实一辆前来处理曝光的车辆时发现,该车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与警务平台查询的结果不一致。经查询,苏A2S5XX轿车的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车,但是行驶证所载明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发现这一异常后,工作人员先行向前来处理曝光的周某了解违法事实,同时组织人员对周某进行控制。经了解,苏A2S5XX轿车归属于某汽车租赁公司,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车,周某在驾驶该车期间产生了数条违法曝光,现需要归还该车,但周某没有从业资格证,无法处理营运车在运行期间产生的曝光。无意中,周某听闻了身边朋友所说的可以伪造一本非营运的行驶证然后再处理曝光,周某认为可行,并找人伪造了一本行驶证,将车辆使用性质改为了非营运,没想到还是被查了出来。目前,周某因涉嫌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移交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交通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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