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林蛙下山越冬,遭遇半路拦截“灭绝式”捕猎
澎湃新闻
原标题:黑龙江伊春:林蛙下山越冬,遭遇半路拦截“灭绝式”捕猎
林蛙是生活在森林里的一种蛙类,就是我们俗称的雪蛤,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008年被纳入国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因其在山林中捕食危害树木的害虫,而有了森林卫士之称。但也因有一定的食用、药用价值,林蛙被捕猎的现象十分严重。秋季正是东北林区林蛙从山上下到河流越冬的时节,但是却遭到捕猎。
林蛙下山越冬 遭遇“灭绝式”猎捕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因其茂密的森林资源以及发达的河流山溪水系,生长孕育着一种特殊野生动物——林蛙。每年秋分后,正是林蛙下山到河流中越冬的时间,由于林蛙春季上山、秋季下山的特殊习性,一些不法分子试图利用这个习性进行捕猎,在林蛙下山的半路设置障碍拦截,捕获野生林蛙出售。
捕蛙人:挡蛤蟆的呀。
围档塑料薄膜 包裹严密林蛙难下山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 洪野:有大的还有小的,它们这个想跳都跳不过去。
灭绝性捕捉方式是法律禁止行为
这种工具和捕捉方式,在当地林业人眼中都是灭绝性的捕捉方式,无论是国家层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是地方法规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
一纸承包合同 野生蛙充当养殖蛙
根据《黑龙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及伊春市地方规定,严禁用挡“旱亮子”的方式回捕林蛙,即便是养殖场,对已设的“旱亮子”都要立即拆除。而今年在伊春林区,记者就发现森林里设有非常大规模的捕猎林蛙工具,这让我们不禁疑问,这种捕猎野生林蛙的行为难道不受当地执法部门监管吗?是谁在纵容这样的行为呢?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目前伊春地区捕捉野生林蛙的人大都是林蛙养殖户,明知捕猎野生林蛙是违法行为为何还要这么干,据透露他们手中都有一份与当地林业局签订的养殖合同书。
记者:是养殖证吗?
铁力林业局建设林场 养殖户 李某:不是养殖证,养殖证(林业局)它办不了,哈尔滨不批,办不了。所有的我们汤旺河这就这一套手续。
记者:不办养殖证,养这个(林蛙)不算违法吗?
铁力林业局建设林场 养殖户 李某:它(林业局)给你出具这套手续,就属于正规养殖户。
暴利催生非法捕猎林蛙
记者:是野生的吗?
伊春市五营林场饭店经营业主:纯野生的。
记者:不是人工养的吧?
伊春市五营林场饭店经营业主:不是。
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驯养繁殖一般保护动物需要是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以抓代养,很容易造成物种的快速退化或者消亡。保护森林资源不仅仅是保护看得见的森林树木,还要保护与森林相关的方方面面。而对明目张胆使用违法捕猎工具,大量进行灭绝性捕捉林蛙的行为,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严格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