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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女副区长遭家暴身亡说明职务地位不是防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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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马上评|女副区长遭男友袭击致死,莫把家暴当“家事”

据媒体报道,2017年10月22日晚,曾任四川广安市政协常委、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黎某,被男友林某袭击后重伤入院抢救。当月27日,黎某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下周五开庭审理此案。 

看罢报道,很多人感慨,黎某真是遇人不淑。41岁的黎某,家庭经济条件不错,“协调工作很有办法”,曾任局长、副区长并刚刚明确了正处级待遇,仕途发展看好,却不幸成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男友林某。之前的两段婚姻解体,都因家庭暴力引起。认识黎某后,林某纠缠不休,最终以“无耻的非法手段”逼迫黎某确认了恋爱关系……正如黎某曾对林某所说,“我认识你是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倘若黎某与林某素不相识,的确不会有后来的家暴惨案发生。 

但是,即便黎某侥幸没有倒在血泊之中,也会有另一个无辜的女性受到伤害。这是因为,一般来说,一个有过家庭暴力史的人,就像毒品成瘾,不会突然良心发现、悬崖勒马,除非家庭暴力被依法处理,或是婚姻家庭关系终结。如果是后者,无辜的一方往往要付出过于沉重代价。黎某就曾要求分手,却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并被以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胁。 

其实,对于家庭暴力,我国不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之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还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要求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家庭暴力还躲藏在“家事”的外衣下,并没有被检举、察觉和制裁。 

这,或许与“家丑不可外扬”观念不无关系。黎某作为一个从政的女性,对《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应该不会感到陌生。然而,尽管长期屡遭暴力欺凌,她却从未在工作场所,将遭遇家暴、婚姻不幸的一面公开示人。想要自己解决“家事”,却不知越陷越深,直至无法自拔,悲剧发生。 

更令人悲戚的是,他人眼中,家庭暴力也不过是别人“家事”罢了,还是少管闲事为佳。正如很多网友愤懑的那样,黎某与林某的冲突,就连黎某的父母也以“不好多加介入”为由,屡屡搁置一旁。在黎某被林某试图拖往河边“自杀”的过程中,至少有包括出租车司机、市民罗先生、沿路商户在内的三拨人看到了,仅有出租车司机拨打了110报警。 

实际上,在很多国家,人们都对家庭暴力保持高度“敏感”。在美国,父母动手打了孩子,即便出于管教目的,如果被邻居报警会遭到逮捕,保释金高达5万美元。另有调查显示,2017年,新西兰警方共接到121733个家暴报警电话,平均约每4分钟就有一个,很多是“好管闲事”的邻居、路人所打。 

铲除家暴是一场全社会的持久战。女副区长遭家暴身亡,说明职务、地位也不是防护盾,不能再让“家事”遮掩家暴劣行。在持续推进立法、司法、执法的同时,营造共同警惕家暴、干预家暴的社会氛围,才会少一些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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