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鼓掌、举手表决到电子表决
山西晚报
原标题:从鼓掌、举手表决到电子表决
改革开放40年,我在人大工作了20多年,见证了地方人大的不少变化。其中,代表行使表决权方式从鼓掌、举手表决到电子表决的演变,推动了民主进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49-1953年,只有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全国政治协商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到第一届第四次会议,鼓掌都是最重要的表决方式。但是有一个问题——代表和委员们对某件事的支持程度,只能通过鼓掌的声音大小和持续时间来体现,掌声经久不息,那就意味着非常支持,但是弃权和反对的就不好表达。1954年,随着人大制度的建立,各级人大普遍采用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并用的表决方式。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了步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新引进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鼓掌表决基本淡出。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次使用被称为“键决”的电子表决器。进入21世纪,在全国人大的示范下,电子表决很快在省级人大,一些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以及少数地方人代会推广开。
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为人大代表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有的人大代表认为,电子表决反映了代表的真实想法,使代表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对“一府两院”的评价。有的代表认为,在我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电子表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有的代表认为,电子表决能让代表们非常明确、真实表达自己的愿望,消除了过去鼓掌、举手表决带来的无形压力,同时增强了代表表决的独立性,是民意的真实体现。有的人大领导认为,电子表决可以使人大会议提高效率,更加民主,更加科学,真正反映人大代表的心声。
“一府两院”认为,电子表决可真正体现代表对他们工作的认可度,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做得更好。表决通过率不高的单位认为,电子表决对他们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可以促使他们很好地反思,不断改进工作。事实表明,无论是鼓掌表决还是举手表决,都会形成环境和心理压力,妨碍表决者真实意愿的表达。只有当表决行为对表决者个人利益不构成任何威胁时,表决者才能真正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民主的价值也才能得以实现。
电子表决的民主效应,很快赢得了众多支持。200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等联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议案,认为鼓掌、举手表决不利于民主,妨碍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建议“从下届人大开始,全国自上而下一律采用电子表决的形式表决”。表决方式的演变,表面上看仅仅只是表决形式的变革,其实蕴含着巨大的民主进步。2000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接受相关记者采访时说,广州市人大会议在全国首开了电子表决先河,这需要具备较强的民主法制意识。随着电子表决的推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全票或高票通过成为过去,人大常委会行使否决权也不是稀罕事。从解放前解放区的丢豆子选举,至后来的鼓掌通过、举手表决,再到今天的电子表决,是民主进程的生动体现,体现了社会进步,人民当家作了主人。
马中命(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