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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条例修改背后故事:书记避开市长违规决策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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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党纪处分条例修改背后故事:呼伦贝尔原书记避开市长违规决策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中央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

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始推出系列报道,讲述《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第一批4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号将其概括为,“四个故事告诉你,《条例》为何新增这些规定”。

此次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此给出的案例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原市委书记李世镕。落马前,李世镕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制定出来的那天就已经过时了” 。

报道称,2013年9月25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世镕主持召开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上,李世镕不听取、不采纳参会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擅自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绿能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强行推动国家已经叫停、产能过剩的多晶硅和自备电厂项目,并且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许可、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呼伦贝尔的特色和优势,是呼伦贝尔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草原环境,建设祖国北疆绿色屏障应该是呼伦贝尔重要的政治任务。

然而,作为市委书记的李世镕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本应由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违规决策,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不顾草原生态脆弱的客观实际,全然不顾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草原腹地投资建设高精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该项目违规开工建设时,时任呼伦贝尔市政府代市长于立新曾经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停止施工。李世镕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在市长没有参加的情况下,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终因项目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致使投入数亿元的项目停工,支付解约补偿金8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世镕曾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016年3月到2016年9月任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2016年10月,李世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一年之后,李世镕被双开,通报指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

而当年的代市长于立新在2017年2月“去代转正”,后于2018年3月起开始担任呼伦贝尔市委书记,主政一方。

回到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的系列报道:此次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

在这一问题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给出的案例是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

报道提到,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杨天然自行其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经常在“小圈子”内非议组织决策,多次散布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发表不负责任的议论。作为政府“一把手”,他对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消极应付甚至反对。他表面上表态拥护省委对恩施州的人事安排决定,却在“小圈子”内非议、表达不满,把本应向组织反映的一些问题在下属中去议论,极大地影响了当地干部队伍的团结。

2017年8月,杨天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曾经费尽心机在恩施大山深处藏匿的300余万元现金,最终也被办案人员查获。

在湖北省纪委对其的双开通报中,杨天然被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搞“小圈子”,在换届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表面上表态拥护省委对恩施州的人事安排决定,却私下非议、表达不满,转移隐匿涉案款物,串供堵口,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