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男”被人肉,系在读博士!
山西晚报
原标题:“高铁霸座男”被人肉,系在读博士!
孙某霸占别人座位,自称站不起来。《北京青年报》供图
日前,一段“G334列车上男乘客霸占靠窗座位不肯让”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并引发热议,该男子的个人信息也被网友“人肉”搜索。
22日,涉事男乘客孙某发出来一段道歉视频,称其对高铁霸座一事感到悔恨和自责,“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道歉,恳请全国人民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3日,济南铁路局回应男子高铁“霸座”事件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如有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高铁占座拒归还个人信息被“人肉”
8月21日,在济南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男子孙某抢占一名女子的靠窗座位,随后女子找到乘务人员与其沟通。但孙某拒绝起身,称“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到站后帮我找个轮椅”。经列车长和乘警劝说均无果后,被霸占座位的女士被安排至商务车厢。
8月22日,孙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上车时人比较少,便坐了该女子的座位。“她(女士)上来之后我已经睡了一会儿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说,我和你换座吧,然后她就没同意。后来她就找了列车长,列车长一过来之后就完全向着她,我就有点不理解,所以就态度不太好。后来又叫来了乘警。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位置)。”
事发后,孙某霸座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并受到诸多网友谴责,还有一些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公布在微博、贴吧,包括姓名、身份证、学历以及手机号码。
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当事人孙某原籍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韩国某知名大学在读博士,是一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月23日,孙某的朋友李庆亮证实,网友公布的情况基本属实。据媒体核实,孙某确系韩国某大学在读博士。
托友人转发道歉信录视频称“悔恨和自责”
8月22日晚,李庆亮通过其微博账号“大爱缘-李庆亮”,及其公众号“大爱律人”,发布《受列车上霸占女生座位的男乘客孙某委托转发的道歉信》。并称,“其实他在日常生活中不是这样的,是位乐于助人,勤奋好学的好青年,一时糊涂干了这件错事,事情发生后后悔不已。”
22日晚,孙某发了道歉视频。
8月23日上午,李庆亮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是名律师,和孙某因熟人聚餐认识。
李庆亮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网络舆论,他找到孙某,希望他发一个真诚的道歉信,随后在自己的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转发。他称此举不是炒作,希望大家能够给孙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8月23日上午,孙某向记者证实,委托李庆亮代发道歉信属实,但并未解释为何这么做,只称自己同时也录了道歉视频,“录了很多遍”。
孙某随后向记者发来一段42秒的道歉视频,他说:“对于网上曝光本人乘坐高铁霸占座位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责。在此,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我深刻反思,我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痛定思痛,我保证在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也恳请全国人民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鞠躬)”
综合中新网、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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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座霸”怎么办?
记者就“占座”一事咨询了12306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高铁上遇见占座现象,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将占座乘客劝离。不过,12306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无具体针对列车“占座”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制定《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有7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主要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车票上座位有排有号,遇到“座霸”,凭什么我要妥协迁就?针对网友这种疑问,记者咨询了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
安翔表示,列车上是有乘警的,乘警的职责就是维护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其中也包括了乘客按自己座位号乘车的秩序。
“这种情况下,不能总让受害者自己‘绕八个弯’去维权。”安翔称,乘客将情况反映给乘务员或乘警后,乘警应依据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或者处罚。乘警如果消极对待,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翔还称,当乘客从铁路部门购买车票后,这就存在着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
据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