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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训练归队途中遇电动车火灾及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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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消防员训练归队途中遇电动车火灾及时扑灭


8月11日上午十点左右,大兴消防支队狼垡中队官兵在参加完支队游泳培训归队途中,行至优龙路与京良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现一辆电动车正在起火燃烧。中队战士刘宇和随行战友立即将车辆停靠路边,迅速拿起车上的灭火器跑到现场,面对熊熊的大火、滚滚的浓烟以及炙热的高温,两名消防战士利用手中灭火器及时将火势控制住,经过不到一分钟的处置,大火被扑灭,此起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虽然扑救比较及时,电动车还是被烧得仅剩一副骨架。

大兴消防官兵提示广大市民,近年来,因电动车存放、充电、行驶中引起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切实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您注意一下事项:

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选择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及其配件,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电池及其配件,更不要改装电池。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室外安全地点或者室内专门区域,禁止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室内集中停放电动车的专门区域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配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器材。

四、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配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池同时充电时的负荷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严禁在建筑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处充电。

六、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公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集中存放(充电)点应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的充电专用插座等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北青报记者 李宁 通讯员 刘丙涛)

责任编辑:刘瑄(EN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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