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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狗药“异烟肼”只杀狗不毒人?专家:可疑致癌物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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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异烟肼果真只杀狗不毒人?专家:是可疑致癌物,误食或可中毒

8月8日,一篇题为《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引发养狗、爱狗人士和厌狗、惧狗人士的激烈讨论。

网文作者在文中介绍用一种“对人体有益无害”的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加到食物中以毒杀未拴绳犬只,认为异烟肼能够倒逼中国文明养狗。此文得到一些支持者的迅速转发评论。

一些养狗、爱狗人士则认为,该文有推崇毒杀犬只的行为之嫌,是以暴制暴、违反法治的做法,无法倒逼中国文明养狗。甚至有部分人士,已经开始对该网文作者“紫竹张先生”进行人肉搜索。

异烟肼对人体是否有害?如此毒杀犬只又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异烟肼属于3类致癌物(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即可疑对人致癌)。

9日上午,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告诉澎湃新闻(www.tahepaper.cn),万一投放给犬只的毒饵异烟肼被儿童或者他人误食,可能会出现过敏,肝损伤,胃肠症状,神经系统损伤等安全风险,如果大量食用则可能会中毒,必须进行抢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认为,加害动物者视情况则可能涉嫌治安违法、甚至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犬只项目经理姚越表示,从全球经验来看,简单扑杀、毒杀犬只的行为对流浪犬只的控制并不奏效,并且会破坏已经形成的狂犬病免疫屏障,后果十分严重。

反对者:毒杀狗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西安一小区业主遛狗没牵绳,吓哭四岁小女孩,后因犬只主人不道歉,引发女孩家长对犬只主人大打出手的新闻,曾在过去一周引发讨论。

而西安另一位四岁小女孩被邻居家狗咬掉头皮,造成重伤一事,更是令人揪心不已。

8月8日,网友“紫竹张先生”在微信公号发布文章《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一文,介绍称,异烟肼是一种抗结核病的药物,对人类有益无害,对犬类却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按0.15g/kg进行投药,90分钟内必死。

“紫竹张先生”在文章中称,这种药物在药店可以很容易买到,俄罗斯有用此药大量捕杀流浪狗的先例,最近异烟肼开始被一些中国人用于小区投放,针对的是未拴绳的狗。“紫竹张先生”称,该做法可以倒逼养狗文明。

短短一天,文章点赞数万,阅读超10万,获得不少“护孩派”、厌狗、惧狗者的支持之外,也受到养狗、爱狗人士的大量批判和抵制。更有甚者,已经有网友开始对该网文作者“紫竹张先生”进行悬赏人肉搜索。

9日上午,澎湃新闻试图与“紫竹张先生”取得联系,未果。截至9日下午4时许,该篇网文已因用户投诉“内容违规”,无法查看。

支持该网文观点的山东威海某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家不养狗,自从有了小孩后,特别怕小区其他业主养的不牵绳宠物狗,尤其是一些大型犬,生怕扑到孩子身上。

李先生说,现在经常网上有某某地方小孩被流浪狗、恶狗攻击的新闻曝出,每每看到就特别担心。李先生认为,网文中针对的是没拴绳子乱跑的狗,或者流浪狗,真正爱护宠物狗的养狗人肯定领证,拴绳子戴口罩,对它们也没什么威胁。

在动保公益组织和一些养狗、爱狗人士看来,前述网文有教唆他人用异烟肼毒杀不拴绳犬只、流浪狗之嫌,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违法行为。

一位长期参与救助流浪狗的爱狗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犬只属于他人财产,故意毒杀犬只涉嫌违法;在公共场合投放有毒物质,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它基金)监事孙海阳介绍,我国已经有比较全面的养狗管理规定,每个城市基本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养犬人士仍不能按照城市规定文明养犬,犬只散养、不拴绳遛犬普遍存在。

“希望社会能够理性看待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人与人纠纷。城市的动物问题说白了都是人的问题,用毒杀狗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永远无法真正解决,而且会助长社会的暴戾之气。”孙海阳说。

异烟肼是世卫列出的可疑致癌物

处方药异烟肼是否真如网文所说“对人体有益无害”?答案是否定的。

公开的科普资料显示,异烟肼为无色结晶,或白色至类白色的结晶性,发明于1952年,主要用于各型结核病治疗。在接近50年的使用历史中,虽然有的病人所感染的结核菌已经产生了耐药性,但绝大多数医生仍认为它是治疗结核病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主药。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异烟肼被列为3类致癌物(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即可疑对人致癌)。

治疗量的异烟肼不良反应少,毒性小,但也可能导致有头痛、眩晕等轻微反应。大剂量异烟肼会损害人体的肝脏,也可能对人体的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造成不利影响,也有机率造成过敏反应。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告诉澎湃新闻,异烟肼并非对人体完全无害,万一投放给犬只的毒饵被儿童或者他人误食,可能会出现过敏,肝损伤,胃肠症状,神经系统损伤等安全风险,如果大量食用则可能会中毒,必须进行抢救。

律师:加害动物者涉嫌违法犯罪

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教授张新庆分析认为,由于部分宠物犬的不文明行为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保障居住环境的安全,一些居民想到了用异烟肼这种廉价药物来杀死那些流浪的宠物犬的做法,这种义愤填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值得提倡。

张新庆说,文明养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素养,不文明养犬行为既要受到社会谴责,更要所在街道社区乃至地方政府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但不应允许意撒播含有异烟肼饵料的激进清除办法。

张新庆认为,加大对不守法养犬人士的处罚,才是解决无绳犬、流浪犬等问题的关键。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犬只项目经理姚越向澎湃新闻表示,宠物犬作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应当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故意毒害犬只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有可能威胁其他动物和人类的生命。

姚越介绍,从全球经验来看,简单扑杀、毒杀犬只的行为对流浪犬只的控制并不奏效。因为原有的流浪犬一旦被移除,别的地区的流浪犬会移动到这里来填补空缺。由于犬只总数减少,资源变得相对充足,还会有新的幼犬出生长大。

另外,大规模不加区分地毒杀犬只,会破坏已经形成的狂犬病免疫屏障,可能影响狂犬病的防疫工作,后果十分严重。

姚越说,对犬只进行大规模免疫是狂犬病防治最有效的方式,并且犬只种群中70%的个体进行免疫,至少要持续3-5年才可以形成免疫屏障。已免疫的犬只被狂犬病患病犬咬伤之后,不会患上狂犬病,自然也不会再去传染别的犬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认为,遛狗不拴绳,不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容易造成他人损害,引发人身侵权甚至治安违法案件。但另一方面,采用虐杀、毒杀动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有悖公德和法律。我国对普通动物的伤害以财物价值来衡量,如果被害动物价值不高,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被害动物的市场价格达到一定程度,加害动物者则涉嫌治安违法甚至故意毁坏财物罪。

“人们面对一种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不能以另外一种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予以抵制。”张新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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