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法治报

关注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2018)苏0102民初4698号

孙茂锦: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02民初46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00号

许修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02民初47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02民初8761号

吴东晓:本院受理原告崔辛博与被告吴东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102民初8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吴东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崔辛博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02民初8514号

王缪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洪贵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102民初8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2139号

南京乐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成新、李延珍、范子瑜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3646号

周黄健、沈佳佳、南京紫翎美容美发用品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锁金村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036号

王文龙、周典军、徐军、陈双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锁金村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02民初7445号

田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衡衡与被告田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102民初7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68号

沈朝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69号

张子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0号

李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1号

李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2号

陈思瑶: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3号

王月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4号

许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5号

朱德金: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7号

王思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8号

刘雷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9号

张兴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80号

肖顺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82号

潘志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83号

潘志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84号

李景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85号

庄国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02民初4776号

卢兴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