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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发布市场主体禁设区域清单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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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晋城发布市场主体禁设区域清单


6月28日,记者从晋城市工商局获悉,从6月15日起,该市市场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禁设清单》的最大突破,就是放宽矛盾比较大的住宅楼一楼的登记限制,力求“法无禁止即可为”。
近日,《晋城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发布。“《禁设清单》旨在进一步优化晋城的营商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据晋城市工商局登记科负责人介绍:“《禁设清单》的发布,主要是解决市场主体住所问题困扰,拓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地)登记范围。特别是对于住宅楼一楼的登记限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利用住宅从事的行业外,只要是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作出承诺后,可以依法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地),农民可以依法将位于农村的自由住宅作为‘农家乐’住所(经营场所)。”
晋城市工商局登记科相关负责人说,《禁设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晋城市政府根据法定禁设依据和城市规划的变化及时予以调整。

李吉毅 王丽丽 张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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