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造假”事件官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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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社保造假”事件官方已介入调查
本报记者 颜世龙 陈靖斌 广州报道
针对近日《中国经营报》官方微博报道的广东东莞开发商、地产中介联合通过社保造假规避限购政策一事,东莞方面作出回应,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如若发现造假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并已部署相关行动予以打击。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房管局已正式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伪造社保证明规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违法行为的通知》,对伪造社保证明购房行为加码处理。
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东莞市房管局在审核商品房合同备案材料的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开发商、中介及购房人为规避该市住房限购政策,通过伪造社保证明取得购房资格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严厉打击此违法行为,现该局做出以下工作部署:
一、各镇街(园区)房管所要严格做好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把关工作。要加强与属地社保部门沟通,把好社保证明材料真实性关,对存在造假行为的,发现一宗,报公安部门处理一宗。
二、各镇街(园区)房管所要立即对限购政策以来购房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对确实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三、各镇街(园区)房管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勾结外部人员造假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通知也是落实全省部署开展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接下来,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对接,加强两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堵塞相关漏洞。该局还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联合执法,对房地产市场加强监管。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联合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不管怎么样,该局会从自身检讨做起,从抓漏洞做起,将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讨论调查,解决该问题。“待核查清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给予具体的回应。”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中国经营报》官方微博报道,东莞当地开发商和中介普遍为规避限购政策,让不具备购房资质的人缴纳2万~3万元不等的费用进行补办社保。相关中介还言称,东莞的楼盘70%至80%均可以通过该方式绕开“限外”政策。
据悉,早在去年4月11日,东莞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东莞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而违规包办社保的情况“架空”了该政策。
(编辑:赵毅校对:颜京宁)